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一项重大原创性贡献,在于明确提出并系统阐释了新时代正确政绩观。这一重要论述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坚守马克思主义根本立场,推动中华优秀治理传统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对近代以来治理逻辑开展超越性反思,实现了治理哲学的根本性、系统性、时代性创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重大论断从政治根基上揭示了政绩观与党的宗旨、执政合法性的内在关联,确立了其在治国理政中的根本性地位。围绕这一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阐明:“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这一重要论述逻辑严谨、内涵深刻:在价值立场上,鲜明恪守“为民造福”根本宗旨,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认识方法上,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遵循规律的科学精神;在实践路径上,明确指明科学决策与埋头苦干相结合的行动方向。三者层层递进、有机统一,共同构成新时代正确政绩观完整的理论框架与实践遵循。
新时代正确政绩观,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在治理哲学层面的根本性创新。系统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核心命题,推动政绩的价值本体、认知方式与实践机制实现历史性统一与系统性超越,标志着一种融贯人民立场、历史思维与制度理性的成熟治理形态正式确立。为破解全球治理的短视困境贡献了中国智慧,为发展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提供了学理支撑,也锚定了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实践航向。
一、政绩之道:价值本体的时代重塑与哲学奠基
政绩观的首要与根本命题,在于其价值本体,即政绩的终极指向、合法性来源,及其对治理主体认知取向与实践行为的深层塑造。这一触及治理本质的元问题,构成政绩观研究的理论基石,从根本上规定着治理实践的价值方向与历史坐标。作为统摄政绩认知、施政行为与考核评价的“总开关”,价值本体必须回答“政绩为谁而创、政绩缘何而立”这一核心之问。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这一重要论述,从价值本源上确立了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的终极指向与合法性根基,也为认知维度的系统重塑与实践层面的有效转化确立了根本依据。
(一)传统民本思想与近代事功理性的贡献及其局限
古典时期形成的民本思想,是中华政治文明积淀的宝贵遗产。“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等经典论述,在君主政体的历史语境下,将民众福祉提升至关乎邦国存续的根本伦理高度,强调施政必须顺应民心、厚植民力,进而为约束权力、倡行仁政提供了重要思想资源,彰显出超越时代的历史进步性。因此,传统民本思想所蕴含的崇高伦理理想,与其所依托的“君本”现实结构之间,存在着深刻且难以弥合的内在张力。这一历史局限,是由特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必然结果。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转化,发展的历史方位、现实基础与战略目标均发生全面深刻变革。由此,时代向治理理论与实践提出了深刻而紧迫的重大命题:如何在汲取历史智慧基础上,构建既承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多元向往、又保障民族永续发展的新型政绩价值体系。这要求我们对政绩的价值根基进行双重维度的深刻反思与系统性重构:既要超越传统民本思想的历史局限,也要扬弃近代以来“事功”理性的单一效能导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正是对这一时代课题的深邃洞察与科学回应,标志着我们在政绩价值根基上开启了以“人民至上”为核心的系统性重塑与时代性跨越。
(二)“以人民为中心”对价值主体的根本性确立
新时代正确政绩观在价值论层面的根本突破,在于将“以人民为中心”确立为一切发展的核心原则与治国理政的最高遵循。这并非对传统“民本”思想的简单延续,而是一场深刻的、具有哲学意义的“价值主体性”革命。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这一根本立场,在价值关系上实现了历史性重构:人民从传统治理中相对被动的对象,升格为历史的创造主体、价值的终极评判者和发展的根本目的。这从根本上确立了政绩的合法性源于人民、政绩的创造依靠人民、政绩的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全新逻辑。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这一重要论断从历史观、执政观与价值观相统一的高度,深刻揭示了“以人民为中心”价值立场的政治本体论内涵,将其提升至关乎政党兴衰、政权存续的根本规律层面。这从根本上为新时代政绩观确立了不可动摇的基石,昭示任何政策与政绩的最终归宿都必须指向守护民心、增进民生福祉,从而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设立了超越任何功利计算的终极政治坐标与根本评判尺度。
(三)“国之大者”与新发展理念的价值实现路径
“国之大者”的提出,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在民族复兴全局中确立了关键的战略坐标与实践框架。它超越了传统文化中“顾全大局”的治理智慧,被赋予了全新的时代内涵。“国之大者”本质上是人民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在特定历史阶段最集中的战略表达,是根本价值立场在战略谋划中的具体展开。其核心功能在于,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原则,系统转化为一套可遵循、可检验的战略决策与行动准则。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意味着对这些具有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作,即便难以迅速转化为显性经济指标,也须以历史耐心久久为功。因此,“国之大者”从战略层面根本确立了政绩创造的优先次序,是克服治理短视、确保根本价值立场在具体实践中得以贯穿的关键战略枢纽。
如果说“国之大者”从战略层面明确了发展的价值排序,那么新发展理念则系统回答了实现这一价值的实践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发展理念是一个整体,无论是中央层面还是部门层面,无论是省级层面还是省以下各级层面,在贯彻落实中都要完整把握、准确理解、全面落实,把新发展理念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构成一个相互贯通的有机整体,从发展动力、实践方法、生态底色、全球路径与根本目的五个维度,立体定义了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好政绩”的基本特质。其中,共享理念明确了发展的归宿;绿色理念划定了发展的伦理与生态边界;协调理念提供了实现均衡充分发展的系统方法论;创新与开放理念则共同构筑了发展的根本动力与活力源泉。新发展理念共同构成了“以人民为中心”价值立场和“国之大者”战略要求在发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体系。
二、政绩之知:认知方式的历史演进与时代革新
在确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坐标与“国之大者”的战略方向后,如何科学辨识与衡量政绩,便成为将价值理念转化为治理实践的关键认知环节。面对发展系统性、复杂性与长远性日益凸显的新时代要求,正确政绩观的重大突破体现为创造性确立了“显绩”与“潜绩”相统一的辩证认知方式。这标志着一种融贯战略视野、历史耐心与科学精神的现代治理方式逐步走向成熟。
(一)中华传统治理智慧的认知张力与转化困境
中华优秀传统治理智慧中蕴含着克服政绩认知短视的宝贵思想资源,其核心体现为“义利之辨”的价值排序智慧与“长远之思”的时间洞察智慧,二者共同构成了一种超越当下、关照根本的认知传统。
在价值排序层面,“义利之辨”旨在确立一种以道义统摄功利、以整体超越局部的认知框架。然而,这些深邃的认知智慧在传统治理实践中,始终面临深刻的“制度化困境”,使其难以转化为稳定的实践框架。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践行机制上,智慧高度内化于个人道德修养(“内圣”之学)或依赖于“明君贤主”的个体远见。其二,在根本逻辑上,王朝“家天下”的治理结构,决定了任何“长远之思”在终极意义上仍需服务于政权维系这一现实目的。这一历史局限昭示了将先进认知嵌入稳定制度体系的极端重要性,也为当今构建引导“显绩”与“潜绩”并重的科学政绩考评制度,提供了深刻的历史镜鉴。
(二)现代治理中的“绩效可见性”张力及其认知挑战
近代以来,伴随现代化进程的深入,一种强调效率、可测量性与即时反馈的治理理性逐渐成为主流。其突出特征是对“绩效可见性”的高度重视,即治理成效的价值与正当性,往往与其可量化、可展示、可短期呈现的程度紧密绑定。现代科层体系与管理技术的演进,在提升规范性与问责精准度的同时,也系统塑造了一种认知结构,使得“可见”与“有效”在实践中易于等同。
“绩效可见性”逻辑的强化,在空间与时间两个维度上对完整的治理理性构成了结构性张力,乃至引发认知偏差。在空间维度上,表现为治理目标从多元综合价值向有限可测指标的收缩。在时间维度上,则表现为决策视野从长时段历史逻辑向短期任期节奏的偏移。因此,推动政绩认知的深刻革新,其关键任务之一在于辩证审视“绩效可见性”的作用,超越其对治理理性的单一化支配。这要求将那些关乎根本、利在长远但“不可见”或“缓见效”的战略性维度,重新置于认知框架与制度激励的中心,从而恢复治理理性应有的整体性视野与历史性纵深。
(三)“显潜辩证”作为制度化认知方式的确立
“显绩”与“潜绩”相统一的辩证思维,是新时代正确政绩观对历史困境与现代性挑战的深邃回应与系统性超越。其并非对传统“长远之思”的简单重申,而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治理认识论层面实现的深刻革命。其根本旨归在于,将依赖个体德性与觉悟的传统智慧,系统升华为一种根植于历史发展规律、并深度嵌入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组织化公共理性与制度化认知框架。
首先,完成了治理时间哲学的制度性重构。其次,实现了政绩价值排序的公共理性化与科学化。最后,依托认知革新与制度创新的协同建构保障实践转化。先进的认知必须通过坚实的制度安排才能转化为普遍、稳定的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新时代通过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变革,构建了使“潜绩”获得“制度性可见度”的关键机制。考核“指挥棒”通过显著提升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民生福祉、风险防控等体现长远发展质量的核心指标权重,并将其与干部选拔任用、激励问责刚性关联,实质是将那些周期长、效益弥散的战略性工作,“转译”为可监测、可比较、可奖惩的清晰制度信号,从而持续塑造组织的集体认知与行为模式。与此同时,贯通协同的监督体系(特别是政治巡视巡察)则发挥着“认知校准仪”与“行为纠偏器”的关键作用,通过深度政治体检,及时识别并矫正“重显轻潜”、急功近利等认知偏差,确保“显潜辩证”的思维在实践中不衰减、不走样。
“显潜辩证”认知方式的确立,标志着一套融合历史视野、战略思维、价值理性和科学精神的治理认识论走向成熟。它通过系统的制度化力量,推动治理认知从对即时性、表象性结果的迷恋,转向对结构性、过程性与根本性效益的深度关切。这标志着一种成熟的、制度化的治理认识论得以确立。
三、政绩之行:实践机制的系统建构与知行贯通
“政绩之行”旨在探究如何将“显绩”与“潜绩”相统一的认知转化为普遍的治理实践。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的重大创新,在于系统回答了“何以践行”这一关键问题。其核心突破在于,创造性地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的党建原则,运用于政绩观的塑造与保障之中,从而构建了一套“价值内化驱动”与“制度理性规制”深度融合、相互强化、协同生效的长效实践机制。这确保了正确政绩观能够稳定、持续地转化为治理现实,最终实现道、知、行的有机统一与历史性贯通。
(一)传统“知行合一”的二元路径及其张力
中华文明对“知行关系”的孜孜求索,在治理场域中凝练为两条具有范式意义的实践路径:内向超越的“修身立德”与外向规制的“缘法而治”。二者共同构成了实现“知行合一”的理想方案,但其内在张力与各自局限,也使“善政”蓝图难以普遍、稳定地转化为治理现实。
(二)知行张力的现代形态:价值内化与制度规制的协同困境
传统治理中“修身”与“缘法”的二元路径所揭示的知行张力,在现代国家治理的复杂场域中并未消弭,而是演化为“价值内化”与“制度规制”两大机制间的协同困境。这一困境在当代集中体现为价值理性制度化嵌入的不足及其引发的实践异化,构成了正确政绩观有效践行的深层挑战。
第一,价值内化的“悬浮化”揭示了制度性嵌入的缺失;第二,制度规制的“空转化”反映了工具理性的自我异化;第三,科层结构的“碎片化”映射了价值理性整合的系统性难题。因此,构建确保正确政绩观有效践行的实践机制,其核心在于破解价值理性与制度工具之间的协同困境。
(三)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的系统建构
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的生命力,取决于其能否实现从价值理念、认知方式到治理实践的稳定贯通。面对“知行合一”的根本治理命题,其创新性突破在于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的党建核心原则,创造性地运用于政绩观的塑造与实践保障,系统构建了一套“价值内化驱动”与“制度理性规制”深度融合、相互建构的长效机制。
第一,以思想建党构筑价值内化的动力生成机制,实现从“理论武装”到“行动自觉”的转化;第二,以制度治党构建行为规制的稳定保障机制,实现从“应然价值”到“实然规范”的转换;第三,以“思想—制度”的深度融合塑造知行合一的生成场域,实现从“双向发力”到“一体共生”的生态建构。这标志着大国治理形态的一次深刻演进:从主要依赖个人觉悟的“人格化”治理,或依赖运动式动员的“运动式”治理,转向依靠系统化的价值涵养与精密化的制度理性相结合、双向强化的“制度化”治理新常态。践行正确政绩观由此成为一个由“思想—制度”双轨系统所驱动、塑造和保障的,可预期、可持续、可复制的体系化实践。
四、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的治理哲学突破与文明贡献
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的深远意义,超越了一套具体的施政方案,标志着一套植根中国实践、回应时代根本性诘问的治理哲学走向成熟。唯有将其置于中华文明赓续转型的历史纵深与人类对良政善治的普遍求索中加以审视,方能深刻把握其在思想层面实现的范式性跃迁及其所承载的文明价值。这不仅是引领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实践纲领,更作为一种蕴含历史智慧与时代精神的治理知识,为重新思考发展的目的、权力的伦理与治理的终极尺度,提供了具有哲学意义的崭新方案。
(一)传统的现代性重建:中华治理智慧的创造性转化
中华文明积淀的治理智慧,是其赓续发展的深厚文化资源。近代以来,在救亡图存的紧迫语境下,一种追求即时效能与国家强盛的“事功理性”又一度成为主导逻辑。因此,如何促使古老治理智慧实现真正的现代性跨越,而非仅作为思想标本被静态陈列,构成了中华文明现代转型的核心议题。
新时代正确政绩观对此作出了具有范式意义的回答。其最深刻的标志,在于将传统的“君权天授”或“家天下”逻辑,彻底革新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现代政治伦理。其最深刻的文明意义在于,它实现了文化基因的“活化”与“有机承载”。这超越了“古为今用”的工具性借鉴,标志着中华文明在其治理维度上,完成了从传统到现代的主体性建构与内生性演进,为古老文明的现代转型提供了关键性的治理支点。
(二)学说的时代性发展:马克思主义治理思想的守正创新
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深刻揭示了国家的阶级本质,其治理思想的核心在于通过社会革命打破旧的国家机器,为实现“自由人联合体”奠定历史前提。新时代正确政绩观,正是在这一历史方位下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执政党建设理论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贡献。其创造性地运用并彻底贯彻了“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唯物史观基石,将其从一个深刻的哲学原理,系统化、操作化为一套贯穿执政伦理、战略决策与政策执行全过程的完整实践逻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标志。”这从根本上揭示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唯一且永恒的源泉。在这一政治逻辑下,创造经得起人民检验的政绩,自然成为“服务人民”的核心体现与“赢得拥护和支持”的关键实践。因此,政绩观是连接党的性质宗旨、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与国家治理效能的关键理论枢纽与实践转换器,科学回答了社会主义政权“如何持续证明自身合法性”与“如何实现有效治理”这一统一性命题。
因此,新时代正确政绩观构建了一个从价值理念、战略认知到制度实践的完整思想体系。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在治理领域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更以其鲜明的实践导向与系统性思维,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理论与执政党建设学说,为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思想资源与路径启示。
(三)困境的范式性超越:对现代性治理逻辑的批判与重构
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的深层意义,正在于其在“元治理”层面,对这一现代性治理逻辑进行了整体性反思与范式性重构。其创新性在于一种综合性的重建:将“人”的全面发展与美好生活重新锚定为价值中心,将“时间”的历史纵深与代际正义重新引入战略考量,并通过“政党—国家”的制度化力量,构建了能够超越短期周期、持续锚定长远目标的稳定行动框架。由此催生的,是一种融合价值理性(以人民为中心)、历史理性(显潜辩证)与制度理性(同向发力)的新型治理形态。
因此,这一政绩观不仅为中国的治理实践提供了纲领,其更深层的意义在于,作为一种蕴含批判与建设性的治理知识,它将对发展目的的反思、对时间尺度的历史性把握,以及将价值转化为制度实践的政治能力,确立为衡量真正治理效能的根本尺度,从而为探索更具包容性与可持续性的文明发展路径贡献了中国智慧与实践参照。(作者:王建芹,内蒙古大学纪检监察学院特聘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教授。)
(因篇幅原因,原文略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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