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中央建议设立“5·12”抗震救灾纪念日

  “以法定纪念日的形式,在全国设立‘5·12’抗震救灾纪念日,具有十分重大的社会意义。”农工党中央的一份提案引起不少委员的关注。

  农工党中央的提案指出,我国是一个各种自然灾害频发、地震灾害多发的国家,设立国家“5·12”抗震救灾纪念日,举行经常性、针对性、普及性的应急避难演练是应对地震及其他突发重大灾害的重要途径。只要认真推广科学、合理的防灾减灾措施,全面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能力,我国完全有能力减少或降低突发灾害造成的伤害。

  农工党中央认为,设立“5·12”抗震救灾纪念日,根本目的就在于“居安思危,警钟长鸣”。“5·12”抗震救灾纪念日的设立,一方面可以经常提醒大家警惕灾难,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另一方面也凸显了中华民族对重大灾害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强大凝聚力。

  如果设立国家“5·12”抗震救灾纪念日,农工党中央提出可以开展以下活动:在每年5月12日14时28分,举行多种形式的吊唁“5·12”特大地震死难同胞活动;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分别组织学校、机关、商场、写字楼集中办公区、社区等人口集中场所,进行地震及突发灾害紧急疏散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灾害和事件的交通秩序,避免发生各类次生灾害;检验应对地震及重大突发灾害的应急通讯和广播系统,确保指挥通讯和大众通讯的畅通。


文章二维码

农工党中央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农工党中央和农工党中央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 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农工党中央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农工党中央",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