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宗兴指出,建立并逐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是包括农工党在内的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党内监督制度从初步动议,到写入党章,再到监督条例的制定和中央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是经过较长时间准备和酝酿的,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党各级组织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实践经验,吸收借鉴了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的有益经验,并经过了深入调研和反复征求意见,努力做到使我党内部监督工作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又体现自身特色;既能切实推进党内监督,又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党内的团结和谐。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央监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正式开展起来,也标志着农工党党内监督机制的正式运行。

陈宗兴强调,中央监督委员会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第一章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党内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准则就是“按照国家干部管理体系、体制和干部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开展工作”,这一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工作。同时,党内监督工作要以我党章程为准绳,在组织原则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工作方针上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惩防并举、重在预防。
陈宗兴强调,中央监督委员会要坚持正确的职责定位。《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我们民主党派的内部监督主要是对各级组织和党员遵守本党章程的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内领导职责的情况。中央监督委员会就是要通过这种对制度层面的监督,推动和促进我党各项制度措施的完善和落实,提高我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进一步加强我党自身建设,确保我党各级组织和党员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同时通过监督工作,密切领导班子和党员的联系,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和加强农工党的团结和谐,为发展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做出贡献。
陈宗兴要求,中央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增强政治把握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依据《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和《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行使权利,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中央监督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刘晓峰副主席主持会议时指出,2008年12月,我党第十四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了党内监督工作的有关原则、监督机构的设置、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等重要问题。随后召开的十四届二中全会又通过了中央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标志着中央监督委员会的正式成立。经过一段时期的工作,根据《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同时参考其他党派的经验做法,中央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草案),《规则》本着宜粗不宜细的原则,明确了中央监督委员会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等重要内容,用以指导和规范中央监督委员会今后的各项工作,拟在年底的中央监督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希望大家认真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讨论了中央监督委员会今后的有关工作要求,并通过了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监督委员会2009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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