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下午,农工党中央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召开了支持地震灾区重建工作座谈会。汪纪戎副主席主持座谈会。在座谈会上,桑国卫主席传达了贾庆林主席视察灾区的重要讲话,并发表了考察感言。陈宗兴常务副主席、刘晓峰副主席、秘书长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中国科学院院士秦大河,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中国地质科学院院长孟宪来,原唐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规划组副组长赵振中,农工党成都市委会副主委、四川省灾后重建规划专家组成员黄川友先后发言。出席座谈会的还有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员会、水利部、中国疾病控制中心、中科院地理所、农工党四川省委会、唐山市委会的领导和专家。
在座谈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抗震救灾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当前,抗震救灾已经进入灾后重建的关键时期,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任务十分艰巨。救灾应紧迫,重建需冷静。灾后重建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庞大系统工程,必须充分认识其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综合性和系统性。
与会人员充分讨论了贾庆林主席讲话中提出的五项要求,重点就支援地震灾区重建工作提出了如下初步建议:
1、应自始至终注重抢救、收集、整理、保存涉展的各类资料和抗震救灾中的感人事迹,为开展地震科研、科普教育和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宣传教育提供素材;应充分调动和发挥受灾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更多人担任起公民责任、义务,让有劳动能力的灾民有事干。
2、充分认识“重建”的内涵应包括经济重建、社会重建、心灵重建。而决不仅是城镇乡村的重建。重建必须要遵循科学发展观,进行综合的、系统的规划。重建规划应是在充分进行地质环境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估后,优化经济结构、优化人口分布和优化城镇布局的结果。建设得“更好”的标准应是自然、宜居、安全、节约、舒适。目光长远,才能长治久安;与自然和谐,才能安居乐业。
3、坚持防震与重建并重的原则,修正地震设防烈度区划,提高重建区建筑物设防标准,强调医院、学校等“生命线”工程质量,必须提高一度设防。
4、重视建筑物的抗震结构与抗震建材的基础性研究。抗震结构的科学设计、抗震材料的合理选择,可以在满足抗震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建筑物既科学又经济的理想设计。
5、过渡性安置区选址既要考虑灾后重建的总体要求,又要满足保障安全、防治污染的要求。选址应避开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未被污染的场地和污染源附近。
6、建立灾后重建的有效监督机制。在重建之初,就应该成立由纪检、监察、审计、监理、各民主党派和社会义务监督员组成的灾后重建监督组,监督灾后重建的资金、物资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7、应给予财政、税收特殊政策,增加灾区的“造血”功能。国家应尽快出台系列化的配套专项政策,扶持灾区生产自救,促进造血功能恢复,逐步降低灾区对外来援助资金的依存度,使灾区经济社会驶入良性发展轨道。
8、强化卫生防疫和饮用水源保护的工作。“5.12”地震后,卫生防疫工作难度大、范围广、持续时间较长。消杀灭菌的用药方法不当,会对灾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特别是水环境质量,构成潜在的污染危害。因此,要对卫生防疫所用药物实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强化消杀灭菌方法的培训和规范,细化消杀灭菌区域、时段的控制和指导,杜绝消杀失当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要特别重视、严格实施对既有饮用水源的有效保护,在人口密集的大中型市县还应及时进行应急备用水源及第二水源的选择和规划。
9、地震对《物权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提出了新的课题。现有法律的模糊、空缺领域,必须及时制定法规和条例,保证灾后重建在法律的框架下顺利进行。
10、长期关注灾民的心理健康,完善灾后重的“软”工程工作机制。对灾民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是一项长期工作。对这项“软”工程,也应像“硬”工程那样,做到目的明确、规划先行,既要防止轻“软”重“硬”,又要防止忽“热”忽“冷”,更要防止因过度干预而引起的无意伤害和善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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