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中央关于表彰中国环境与健康宣传周(2008—2011)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农工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2008年以来,我党中央联合国务院有关部委连续成功举办了四届中国环境与健康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四年来,各级组织按照中央关于宣传周活动的要求,围绕每年活动主题,高度重视、广泛联系、精心筹备、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各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赞誉,为我国的环境与健康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涌现出一批先进事迹。为表彰在2008—2011宣传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组织(部门)和党员、干部,鼓励各地把宣传周活动持续、深入地向前推进,中央决定,授予农工党北京市委会等10个省级组织中国环境与健康宣传周(2008—2011)先进省级组织称号,授予农工党北京市委会社会服务处等58个组织(部门)中国环境与健康宣传周(2008—2011)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陈霞(女)等198中国环境与健康宣传周(2008—2011)先进个人称号。
中央希望,受到表彰的组织(部门)和党员、干部要再接再厉,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做出新的更大成绩。希望其他各级组织(部门)和党员、干部,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继续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宣传周工作,组织开展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的活动,为我国的环境与健康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

 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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