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0年度党务网站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2010年农工党省、市级组织积极开展党务网站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截至201012月,大部分省级组织和数十个地市级组织相继开通了党务网站。网站已经逐步成为加强组织和党员交流的平台,成为展示农工党自身建设和参政议政等各项工作的平台,成为政策理论学习的平台,成为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平台。
为了进一步发挥好网站宣传、交流的作用,促进党务网站工作更好地开展,通过对各省网站内容更新情况、专题制作情况、网站建设情况和中央网站来稿用稿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认真考量,经研究决定对以下省级组织进行表彰。授予黑龙江省委员会、内蒙古区委员会、山西省委员会、浙江省委员会、江苏省委员会、安徽省委员会、湖南省委员会、四川省委员会、云南省委员会、青海省委员会2010年度党务网站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获表彰的各省级组织继续发扬成绩,进一步加强党务网站建设、管理和应用,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参政党网站建设的规律,坚持正确导向,突出界别特点,不断发展和完善网站的功能。使党务网站在推动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农工党中央办公厅
 
〇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文章二维码

农工党中央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农工党中央和农工党中央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 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农工党中央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农工党中央",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