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宁夏区委会提案得到国家最高检察院办理



 
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农工党宁夏区委会主委戴秀英提出“对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加强法律监督的建议”,引起国家最高检察院高度重视。作为重点督办提案,2018523日国家最高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副厅级检察员王伦轩等一行三人来宁进行当面办理。表示提案问题找得准,是最高检法律监督的盲区,应积极推进。
戴秀英在介绍提案产生背景时说,我国禁毒法将原有的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部门劳教戒毒统一规定为“强制隔离戒毒”。随着劳动教养制度的废止,各劳教场所的检察监督机构都已经撤离。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强制隔离戒毒的法律监督并无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也没有出台相关规定,致使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遇到权利被侵犯等问题时,难以向检察机关提起申诉或者控告,戒毒所在处理所内死亡等难点时,无理取闹、漫天要价、违规上访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强制隔离戒毒所正常秩序。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目前正在修订中,建议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对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法律监督权。出台《人民检察院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工作办法》,就强制隔离戒毒所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方式等都予以详细规定。待最高检组织法修订案颁发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便迅速启动这一工作。同时, 确定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赋予检察机关检察建议权、纠正权和检察处分权,确保强制隔离戒毒所法律监督落到实处。
王伦轩在座谈会上说,感谢戴秀英委员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建真言。据了解,作为自治区人大常委,戴秀英曾于2016年、2017年连续提交加强宁夏强制隔离戒毒法律监督的议案,并得到宁夏人民检察院、司法厅的关注。201711月,宁夏率先全面启动在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派驻检察室开展戒毒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为推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提案办理组将与全国人大法工委积极沟通,借鉴宁夏经验,积极在立法层面上有所突破。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法工委、政协社法委,以及司法戒毒局等领导出席座谈会。(宁夏区委会参政议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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