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是党员向本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党性意识的一种表现。结合“双学一跟”活动,以执政党为师,农工党山西省委会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六届三十三次主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规范和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决定在全省各级组织开展专项自查自纠工作。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工党山西省委会主委周然要求全省各级组织和党员要结合“双学一跟”活动, 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将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总结提高作为规范和加强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严抓细抓实。
本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自查自纠工作由省委监委会牵头负责,专门下发了文件,细化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责任,专项工作以市委会、省直基层组织以及吕梁、朔州、运城基层组织为单位,严格按照党费测算标准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拖时、严禁欠缴、严禁打折、严禁挪用。重点自查内容包括党员是否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各基层组织是否建立党费台账、是否公开党费收缴使用工作等情况。
省委将以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提高思想认识,把党费工作作为各级组织的经常性任务和“双学一跟”活动的有力抓手,认真查找自身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把党费收缴工作同党员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广大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主动、按时、足额。坚持定期对党费进行排查摸底,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不断促进党费管理使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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