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甘肃省委会在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月协商座谈会上建言献策
来源: 农工党甘肃省委会 |
编辑: 陈静 |
发布时间:2015-04-21 00:00:00
4月16日,甘肃省政协召开月协商座谈会,邀请有关民主党派负责同志,部分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残疾人代表和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围绕“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问题”协商建言。
甘肃省政协主席冯健身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夏红民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建议。省政协副主席张景辉主持会议,省政协秘书长石晶出席会议。农工党党员刘兴荣、傅连鸿等8位与会代表先后发言。
大家一致认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按照《残疾人保障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法规政策,我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明显改善。但从总体来看,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较大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工作还有待加强。
省政协委员、农工党兰州大学委员会主委刘兴荣在会上作了题为《关于将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医保,进一步加大残疾预防工作力度的建议》的发言。发言提出两点建议:第一,进一步加大力度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残疾预防工作。一是人社、卫生等先关部门对各市州落实省委发〔2009〕12号文件、《甘肃省政府辅助残疾人规定》(省政府第59号令)规定的康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制定全省统一的康复项目报销比例;二是尽快将残疾人辅具适配纳入全省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第二,全省进一步加大残疾预防工作力度。一是强化残疾预防工作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和母婴保健;三是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四是制定残疾人婚检优惠政策。
省政协委员、农工党党员傅连鸿在会上作了题为《关于落实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惠政策的建议》。发言指出,根据调查,目前只有兰州市、白银市、嘉峪关市和庆阳市的西峰区执行落实了“盲人和一、二级残疾人司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扶助残疾人规定》,全省其它市州和县区都还没有依法依规落实,尤其是对“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在本省范围内乘坐公菇客运车辆或船舶享受半价优惠,并免费携带随身的辅助器具”这项规定,目前还没有一个市、州和县区执行和落实。针对这种情况,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省级交通部门制定出台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在省范围内乘坐公共客运车辆或船舶享受半价优惠和免费携带随身辅助器具的具体办法,并督促落实;二是市州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盲人和一二级残疾人可免费搭乘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具体办法,并监督各级公交部门贯彻和落实。
会上,省残联负责同志介绍了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基本情况,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各自工作和与会代表所提意见建议作了交流回应。省政协非常关注残疾人权益保障问题,此前,省政协有关专委会就此问题赴9个市州进行了专题调研。(组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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