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广西区委会荣获自治区第二批“九大和谐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第二批自治区和谐单位、和谐乡镇、和谐村屯、和谐街道、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企业、和谐邻里的决定》中获悉,农工党广西区委荣获第二批自治区和谐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的先进典型。

    2010年以来,在区委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委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全区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促进我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以建设学习型等五型机关贯穿整个区委工作的全过程,努力营造区委团结向上和谐融洽积极工作的氛围,在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工作中,做到思想上重视,措施上扎实,工作上落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在树立农工党社会形象、推动农工党广西组织科学发展、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建设、打造同心品牌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开创了农工党广西组织工作的新局面,为广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委精神文明建设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积极践行广西精神,深入开展以“九大和谐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共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富民强桂新跨越做出新的贡献。

                                      (宋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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