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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 开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来源:  时间:2005-12-12 10:31:12  编辑:刘晓峰

刘晓峰

2月18日,中共中央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特别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一件大事。它对于民主党派在新世纪新阶段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意见》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多党合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确立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智慧的结晶。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一起,创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949年人民政协的成立,标志着这项制度的确立。其重要内容,正如毛泽东所言“只要共产党以外的其他任何政党,对于共产党采取合作的而不是敌对的态度,我们是没有理由不和他们合作的。党同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根据民主党派社会基础发生的深刻变化,明确提出我国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实现了我们党对民主党派性质认识的根本性转变,为巩固和发展新时期多党合作制度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特别是邓小平同志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明确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强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并指导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使多党合作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使多党合作理论具备了相当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确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第二,提出了衡量我国政党制度的四条标准,即“衡量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效果着眼,一是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与优势;三是看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是看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三,揭示了我国民主党派由其具有的政治联盟性质所决定的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特点及具体的、历史的内涵,指出民主党派具有的这种进步性与广泛性,就是民主党派长期存在的理由,也是我国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基础。第四,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处理党际关系的重要原则与要求。比如强调广纳群言,以收众益应成为执政党各级领导干部的座右铭;提出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是多党合作的一条重要原则。

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继往开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着眼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推进我国的多党合作事业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意见》在继承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多党合作思想,全面总结过去15年多党合作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深刻分析了多党合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思想的发展。其理论上的创新主要有:第一,提出了多党合作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的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第二,概括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准则。主要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第三,提出了发展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第四,完善了对我国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第五,进一步明确了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发挥无党派人士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的自身优势,鼓励和支持无党派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积极稳妥地培养、选拔和安排新一代无党派代表人士,推进新老交替。

二、《意见》在总结15年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新措施

1989年,根据邓小平同志提议,在江泽民同志主持下,经过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近一年的共同努力,中共中央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文件,在推进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发挥了重大指导作用,为发展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和人民政协事业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中发(1989)14号文件颁发15年来,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下,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在制度化规范化的基础上进一步蓬勃发展。一是多党合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1992年中共十四大把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列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1993年根据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提议,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使之成为国家意志。1997年中共十五大进一步将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纳入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2002年中共十六大又将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写入今后必须长期坚持的十条基本经验。二是重大问题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逐步形成制度。15年来,仅中共中央、国务院或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达到180多次,其中2004年就有18次,胡锦涛总书记亲自主持的协商座谈会达7次,主要就宪法修订和法律法规的制定,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其它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与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进行广泛的民主协商,并不断扩大他们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真正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和执行决策过程之中,推动了党和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大、政府、政协中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15年来,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大、政府和政协中的人数不断增加,并且有职、有权、有责。目前,在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中,共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17.6万人,全国各级政协委员中,共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33.7万人,有3.2万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八个民主党派中央主席分别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或全国政协副主席,有几个民主党派,其领导班子成员既有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担任副委员长,有的又在全国政协担任副主席。全国31个省区市政府绝大多数有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担任副省长、副主席或副市长。四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渠道进一步拓宽。15年来,各民主党派中央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方面提出重大建议180多件,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提出各项建议8.8万多件,其中许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同时,特约人员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五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目前,民主党派人数已由1989年的33万发展到63万。各民主党派通过换届顺利完成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新老交替,各民主党派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都得到加强。

总结15年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丰富实践,取得巨大成绩的主要经验是不断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意见》在科学总结15年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丰富实践的基础上,对新世纪新阶段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第一,在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方面,明确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提出政治协商包括“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两种基本方式,并对协商的准备、过程、反馈三个阶段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规范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协商的内容和程序,使政治协商进一步制度化。第二,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方面,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主要是:进一步明确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安排的政策。提出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人大、各级政协中占有适当比例,要加大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班子中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选配力度,重点在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专业技术性强的政府工作部门,并提出“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第三,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方面,明确了互相监督的性质和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提出这种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第四,在加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方面,提出党外干部是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意见》提出要坚持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真诚合作,不断巩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党外干部队伍。第五,在支持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方面,提出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并对各级中共党委提出要求: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按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第六,增加了“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的内容。强调在多党合作中必须进一步改善党的领导,善于通过广泛深入的协商和讨论,使党的主张成为各民主党派的共识,并要求把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理论政策教育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纳入党委宣传部门和重要传媒的宣传计划。

三、《意见》是指导我国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国共产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2002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去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决定》站在时代和战略的高度,从理论和实践、历史和现实、继承和创新的结合上,深刻阐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系统地总结了中国共产党55年的执政经验,明确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要任务,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思路、新举措。

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胜利的两大法宝,统一战线和党的建设历来是密切联系、相互促进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提高运用统一战线这一法宝的能力,则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意见》的颁发,正是为了更好地推进爱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

人类的发展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也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我国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的严峻挑战。一方面,国际敌对势力为达到其遏制中国、搞乱中国、分裂中国的政治图谋,加强利用民主、人权、民族、宗教和香港、台湾、西藏等问题对我国进行西化和分化,给我国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国家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另一方面,我国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目前,我国正处于人均GDP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跨越的关键阶段。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这既是一个有着巨大发展潜力的重要机遇期,又是一个充满各种困难和挑战的高风险期。拉美一些发展中国家就是在这一时期出现严重的经济、政治问题和社会动荡的,至今仍不能平稳发展。因此,解决我国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确保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充分发挥联系广泛的统一战线的作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

《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了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阐明了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必然性、合理性和优越性;对15年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丰富实践进行了科学总结,对当前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我国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充满创造活力、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稳定有序的社会。统一战线作为同和异的矛盾统一体,体现和追求的也是一种和谐,在本质上是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一致的。新中国成立后五十多年的实践证明,能否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直接影响和制约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形成。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已经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联盟,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和包容性。统一战线的内部构成是社会结构的反映,统一战线的内部团结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可以说,没有统一战线的团结就没有全社会的团结,没有统一战线的和谐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

《意见》的颁布实施,必将更加丰富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推进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也必将促进统一战线内部的大团结,促进统一战线的和谐发展,从而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副省长、农工党中央常委、农工党四川省委主委)

参考文献:

    1、王继宣  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邓小平统战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1)

2、刘延东  邓小平统一战线理论是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光辉旗帜

3、张献生、姚植传  新时期多党合作制度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6)

4、吴绍中论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前进论坛》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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