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协委员王昆:在省级综合医院开展药学服务收费政策试行


“十三五”以来,中共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快全省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问题。在全省“五医”联动改革中既注重公立医院药学服务的转型又统筹兼顾药学服务需要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不断促进药学服务模式的两个转变,即从“以药品为中心”转变为“以患者为中心”,从“以保障药品供应为中心”转变为“在保障药品供应的基础上,以重点加强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参与临床用药为中心”。在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中多措并举提升药学服务品质,积极搭建高水平药学科研平台,使药学科普融合发展惠及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虽然对有关药学服务模式创新提出了要求,也强调合理体现药学服务价值,但是至今未形成业内公认的收费政策与标准。青海省省属公立医院自从取消药品加成至今,药学部门和医院药房从之前的“利润中心”变成“成本部门”。现有的各级医药机构配备的药师地位不高、薪资有限,有些公立医院大幅压缩现有药学人员、暂缓招聘新毕业的药学人员、甚至有的医院有将药房剥离出去的计划,造成患者急需药师队伍提供临床药学服务而其服务却无法收费,医院药学部门不得不“负重前行”的现状,制约全省药学服务转型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为此,建议:

根据国家颁布的规范,在省级综合医院开展药学服务收费政策试行工作。依据国家卫健委在2021年10月颁布的医疗机构药学门诊服务规范等5项规范政策,在青海省省级公立医院开展药学服务收费政策试行工作,助推药学服务模式转型升级,推动青海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借鉴先进省区公立医院试行工作,探索和总结符合青海省实际的药学服务内容、范围、流程等形成青海标准,由省医保局制定《青海省公立医院试行药学服务收费政策》,合理体现青海特色的药学服务价值,助力健康青海建设。

将全省公立医院药学服务收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已经将“探索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列入医保部门改革重点。在青海省深化“五医”联动改革中加快促进医疗和医保融合发展,建议将药学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畴,特别是对处方(医嘱)审核、用药教育、PIVAS(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药学门诊和药师会诊几个项目进行医保优先支付。

通过优质专业的药学服务促进合理用药。优化药物治疗方案,多措并举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和药学服务品质,提高药学门诊急诊患者各种用药的用法用量等信息透明度,以及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在医联体和医共体药学部大力推广用药处方审核和点评相结合的用药规范化技术,提高用药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干预能力。积极搭建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与高水平药学科研平台,科学合理加强人才梯队的建设,助推我省公立医院药学服务模式转型升级。王昆青海省委会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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