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奋力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提案

——农工党中央拟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一)


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中国将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展现了我国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的坚强决心,彰显了我国主动履行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担当。

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一是排放总量居高与目标时限紧迫并存。现有产业结构、能源消费仍以高碳为主,年碳排放超100亿吨,占全球总排量1/3,工业碳排放占比高达80%。传统钢铁、建材等高耗能产业去产能任务尚需艰苦努力;重化工产业比重大、转型路径有待探索;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高达85%,清洁能源发展尚需加力。我国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目标期限仅为30年,远远短于欧美发达国家50-70年的时长。二是经济发展的能源增长需求与减排降碳压力并存。我国仍处工业化和城市化中后期,未来15年是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关键阶段,经济发展仍需保持合理增速,能源需求将持续增长,减排降碳压力巨大。中共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高标定位的决策部署,彰显了倒逼发展绿色转型的战略决断,必将革命性重塑我国新发展大格局。

“十四五”是实现碳达峰关键期、推进碳中和起步期,应提升绿色发展在国家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强化目标导向,以高标的刚性约束来起好步,引领和统筹其他国家战略发展目标;强化问题导向,对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要高强度并行调整,高耗能行业要高标准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十四五”期间要完成碳达峰任务的60%,争取在2028年实现碳达峰,为碳中和打好基础。

为此,建议:

一是以能源结构转型为重点,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宜尽快明确“十四五”及中长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减煤路线图,严控新建煤电装机计划项目,大力实施终端能源电气化,加快民用散煤、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等用煤替代,尽快降低煤炭消费占比。同时,加快非化石能源发展,在“十四五”末将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提高至20%及以上,2030年力争达到30%。加快特高压输电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推进“公改铁”“公改水”,推动发展交通运输电气化,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二是统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综合治理系统性和整体性。加快煤电、石化、钢铁、水泥等高碳产业的低碳转型,全面实施产能总量控制和新建项目产能置换要求。尽快启动石化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宜将低碳作为约束标准。加大新材料、新技术研发和推广使用力度,逐步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三是以科技为重要支撑,实现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的发展动力转型。制定国家低碳科技发展战略,设立重专项,汇聚跨部门科研团队开展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碳排放协同科研攻关,加大国际合作力度,推进碳捕集与封存技术突破,多路径赋能绿色低碳发展。努力提高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降低化石能源单位能耗。加强核能技术创新与安全保障,加大清洁能源地质勘探力度,发展太阳能、氢能、风能、水能高效利用技术,加快人工光合成等二氧化碳利用技术科研攻关,提高碳循环效率,提升林田草等生态系统质量,坚持植树造林,增强生态系统固碳效能。

四是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建议把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明确地方和行业主体责任和减排目标,制定分阶段分区域的达峰时限和重点任务,强化中央环保督察、党政领导综合考核等约束推动措施,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法治保障。


建议承办单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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