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农工党:加快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长效机制

        “新农合实施7年来,我市参合农民已有416.8万人,参合率达到98.08%,使用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已达80%。但在筹资、运作、监管等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在近日召开的郑州市各民主党派调研成果座谈会上,农工党郑州市委建议加快完善新农合长效机制。

  农工党郑州市委在调研中发现,新农合实施以来,一部分定点医院存在“变相套取新农合资金”等问题。然而,由于缺少法律依据,监管人员只能对其作出“扣罚补偿款”的处罚,而不能进行法律制裁。为此,农工党郑州市委建议,尽快制订《农村合作医疗法》,明确规定管理机构、经办机构的职权及责任,规定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程序和方法,明确选择合作医疗形式的基本原则及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等,促进新农合健康发展。

  据了解,郑州市新农合参合率虽然很高,但是个人资金大部分由村集体出资,导致越是经济不发达的地方,农民就医越没保障。农工党郑州市委认为,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是实现新农合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他们建议:各级政府对所辖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应该给予重点扶持,通过减税等政策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村企业积极为新农合投资,制订规范,将农民自愿缴费逐步过渡到强制性缴费,进一步优化补偿机制,让参合农民得到最大实惠。

  针对各县(市)区新农合机构的编制人数、办公场地、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农工党郑州市委呼吁政府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技能培训、经费投入方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由政府组织引导、保险公司承担补助支付业务、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卫生部门负监管责任的新农合“管办分离”新模式。他们还建议成立农村合作医疗委员会、监事会等专职机构,负责运行中的组织协调和合作医疗基金的审计监督。(李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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