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方针政策,提出了新形势下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武术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此,我们联合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发起“中华武术日”的建言建议,旨在传承中华武术,弘扬中华武术精神,助力中国武术进入奥运。中华武术是联络海内外华人的重要纽带和桥梁。中华武术精神是中华民族文化发展史上的重要脉络,也是新时期群众文化体育发展的重要组成,而体育文化产业作为典型的创意行业,已成为引领我国新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先导产业。建议如下:
1、推动设立“中华武术日”,调研、整合全国各地武术之乡,武术流派名家、大家和传承人,深挖中华武术文化根源,培育更多文武兼修,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才。
2、建立中华武术精神文化体系。通过以武术精神文化传播为主题,武术与强身健体两个产业深度融合,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武术文化及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开展论坛,研究探讨建设与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努力探索建设新途径;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
3、建立发展“武术教育示范基地”、培训武术人才。建立武术教育培训体系、对各级武术推广机构和人员开展培训,颁发证书,少年强则国强,重点开展武术进校园等,建立教学实验培训基地,促进武术人才区域集中,不断提高武术教育及培训等产业化水平,强化武术培训标准体系建设。
4、创新武术文化和产业发展业态融合。开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武术文化旅游、产品和线路,创建一批武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建立武术文化中心、康养中心、创新中心,推动武术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乡村旅游、文化推广、生态建设、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5、建设武术与中医药产业共同发展的业态,优化各地优势,充分挖掘武术流派传承人的经典名方,建立药品的良种育繁基地,支持企业开发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辅助武术、强身健体之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发展,造福社会。
6、培育武术文化产业经营主体。联合国内外机构及单位,开始以“中华武术精神”为主题的系列讲座和论坛,支持各地区规模适度的武术流派发展。组建武术社,共同举办活动、大赛,旨在以武术提高地方群众健康发展,青少年教育、创新利益联结机制。
7、加强武术流派的品牌建设,走出国门,走向世界。鼓励全民健身,全民习武。深入研究武术文化精髓,对散落在民间的传统武术进行挖掘、抢救、传承、弘扬、发展、壮大,推动武术强身健体之健康类产品的产业化开发生产。
9、设立中华武术专项公益慈善基金,通过多种形式弘扬武术精神,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部门都要参与进来,组织各种不同的活动和为产业提供资助,培养人才,扶持、推动武术教育及武术之公益事业的发展。
10、努力搭建一批服务平台,构建武术流派之溯源体系,支撑武术产业可持续发展,为地方体育文化发展提供服务,构建武术地方文化产业建设、传承传统,培训、种植、养殖、加工、研发、销售服务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体系。如发展武术产业信息服务平台,在武术之乡建立武术与养生、道地中药材产地电子交易中心,与科研机构等一起开展道地药材示范基地建设等标准规范的制定,利用知名网络营销媒体,拓展武术流派及强身健体中药材电商营销渠道,从而逐步构建溯源体系。
11、为推动武术精神及体育产业发展,特别是国际交流人才的培养,设立“中华武术日”的内部期刊并且在每年“中华武术日”举办中国武术比赛等系列庆祝活动和赛事,增进国内外武术的交流,给世界武术人才搭建一个弘扬中华武术精神和文化体系建立学习、交流武术的平台。
推动产业创新,传承中华武术文化,弘扬民族尚武精神。普及提高武术水平,促进武术产业规模和效益的大幅度提升,为传承和弘扬中国武术精神以及产业事业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与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的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谢向英,农工党中央联络工作委员会)
农工党中央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农工党中央和农工党中央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 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农工党中央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农工党中央",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