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作为中医药大省,在产学研、中草药种植、中医创新发展等领域都具有发展优势,应借“一带五基地”发展东风,搭乘“一带一路”快车,实现中医药走出去、大发展。
我省发展中医药产业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一)政策准入仍是中医药对外合作面临的最大壁垒。我省在中医药产品、技术、从业人员和医疗机构等合作时,缺乏统一政策,只能采取一事一办、特事特办方式,不利于中医药合作的全面持续发展。目前中医药企业在国外注册、认证、推广时,需要承担不确定风险,特别是中亚国家进行中药注册时,中药材作为食品或者保健品单项注册,费用高昂,无形中增加了中药材的成本,影响企业的积极性。
(二)企业效益低下,品牌影响力较小。我省是中药材的资源大省,但并非中医药强省。省内中医药企业主要以种植、物流、仓储、初级加工为盈利手段,在全国中药材产业链中处于低端位置。而且企业市场观念、品牌意识不强,资金和人才匮乏,尤其是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匮乏。企业缺乏开拓精神,不能很好地利用优质的中药材资源,打造“北药”特别是“关药”品牌。
(三)研发投入少,新药产品开发滞后。全省每年用于生物医药研发的财政引导资金严重不足,企业对新产品研发的投入也有限。在医药工业企业中,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和核心技术,缺乏应用型高新技术研究和产业化重大项目,一些高校及科研院所还普遍存在重基础、轻应用;重论文、轻开发等问题,科研与经济脱节,科研成果转化率低。
(四)企业市场营销能力弱,产品宣传推广力不强。我省医药企业重生产、轻营销的现象普遍存在,市场营销能力普遍较弱,营销观念落后、队伍弱小、营销网络不强,忽视终端管理及品牌建设,缺乏高级复合型的市场营销管理人员等,严重制约了我省医药产业的发展。
实现我省中医药走出去、大发展的建议:
一、政府搭台,各方唱戏,创新对外合作交流机制
摒弃地方保护意识,加强合作,组团走出去。我省要牵头向国家相关部门建议联合发布相关卫生政策、药品注册法规及企业经营等方面的信息,方便企业决策参考。同时,完善中医药企业海外维权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境外发展基金制度、投资损失准备金制度和海外投资收入税收减免制度,逐步建立海外投资服务体系,助力我省中医药企业“走出去”发展。
二、设立人才发展基金,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企业和科研、管理人才队伍
设立人才发展基金,并由政府出台刚性保障措施,创新人才培养保障机制。大力实施对外开放人才战略,加大中医外语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为中医药走向更多国家做好人才储备。
三、深入实施“以文带医、以医带药、以药带商”中医药国际化战略,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发展
中医药的传播、交流应当是文化与经济交流的一个有机整体。要发挥利用好我省中医药文化悠久厚重的优势,按照文化先行、医药互补、强化认同、实体合作的思路,不断强化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优化中医药服务贸易环境,有效提升中医药的国际认同和感受。
四、加强品牌体系建设,夯实对外合作基础
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关键在中医,基础在中药。依托优势产区,推进标准化种植,稳定种植面积,提高地道中药材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扶持“北药”特别是“关药”生产和加工,积极创建辽宁品牌。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推动药材精深加工。扶持培育拥有优势品种和技术储备的龙头企业做大规模,提升效益。以本溪药都为载体,加快标准化仓储建设,发展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新业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拓宽中医药营销渠道。加强政策引导,着力打造集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精深产品加工制造、现代仓储物流及电子商务平台为一体的中药材产业链,做大做强中药产业。(农工党辽宁省委会)
文章二维码
农工党中央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农工党中央和农工党中央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 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农工党中央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农工党中央",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