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浙江省委呼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基层医疗机构补偿制

        农工党浙江省委近日调研后提出,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必须真正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让人民群众切实受益。

  自去年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后,农工党浙江省委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进行了调查。他们在调研中了解到,药品零差率实行后,终止了基层医疗单位“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很多基层医疗机构因此出现较大的经费缺口。由于地方财政补偿未能及时到位,且补偿方式尚未明确,影响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裁员的方式降低支出,造成了医务人员人心不稳;一些患者不愿改变用药习惯,要求医生用原有药物替代基本药物;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药企之间加强结盟攻关进行价格谈判,缺乏市场竞争机制,滋生了寻租空间。

  为此,农工党浙江省委建议,建立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多种补偿渠道,建立绩效综合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建议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解决新增投入问题。一是财政投入增加一点。按照财权事权统一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财政分别负责所属的医疗机构,增加财政投入,承担各自的政府责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与发展建设支出,应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省级政府负总责,对贫困落后地区给予一定的补助。各级财政在原有补助资金不减少的前提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的收支差额,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担,省财政补助部分一次下达,市县财政月初预拨70%,年终统一结算。

  二是医保节支返回一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价格将有所降低,医保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会有所节约,节支部分应确定一定的比例,作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事服务费按参保人员使用基本药物金额的15%,通过购买服务转换机制由医疗保险基金补偿。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高15%,最高比例控制在95%以内。

  三是各种渠道整合一点。各地可以将现行的廉价药品补助等相关补助全额划转,作为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偿金;完善药品招标制度,降低药品采购成本,减少招标费用,并将由此节约的费用全部用于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偿。适时调整医疗服务技术收费标准。

  此外,农工党浙江省委还建议增强药品招标全过程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完善招投标举报监督机制,严厉打击药品集中招标中的腐败寻租行为,真正建立起药品采购的“消费者利益主导机制”,让消费者享受到招标采购的实惠。(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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