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农工党建议 新余渝水区出台《幼儿园管理办法》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政府近日出台《幼儿园管理办法》,从严规范全区幼儿园管理。这是该区积极采纳农工党新余市渝水区支部建议,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所采取的有力措施。

  去年底,农工党新余市渝水区支部就全区农村幼儿教育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成果得到了区政协的高度重视,为此,区政协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协商。针对农村幼儿园存在的办园规模偏小、投入不足、管理不规范、师资素质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该区政协提出要切实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等意见、建议。该建议引起了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政府责成区教体局制定了《渝水区幼儿园管理办法》,今年3月底,区政府又召开常务会议对该《办法》进行了专题研究,随后以政府文件形式将《办法》印发至全区各地予以执行。

  《办法》规定:各乡镇(办)政府负责幼儿园管理,明确了各乡镇政府要将幼儿园管理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任务并承担发展本地区幼儿园的责任,按照“规模办园、就近入园、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合理规范本乡镇农村幼儿园的布局,基本满足农村3-5周岁适龄幼儿园需要。《办法》同时规定区教育、卫生、安监、交警、公安、消防、财政、物价、民政、人事劳动等部门的职责。《办法》对幼儿园的举办条件从设置区域、园舍建设、活动场所、接送车辆、师资素质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并提出要从严审批,严格内部管理,确保幼儿安全。(廖海金 邹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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