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重庆市委会建议健全电子商务监管职能


 
新兴发展的电子商务行业,因其便利快捷的方式,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据相关报道显示,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但是“假冒伪劣、消费陷阱、维权困难”等等,也成为电商发展中绕不开的一大难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监管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主要部门,其制度、监管权限、模式与行业发展速度不相匹配,导致监管力度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电子商务的监管模式落后、电子商务监管的专业人才匮乏等方面。
为此,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推进电子商务立法,消除法规盲区。结合目前电子商务实际,在已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进一步明确网络平台提供商、交易双方的主体责任与义务,以及查处网络违法案件的流程和限制,为执法部门规范执法提供依据。如完善工商登记、电子合同法律制度,明确电商平台及电商的法律责任,加重处罚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电商和企业,追究电商平台的连带责任,提高不法商贩的违法成本。同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加强与商务部门、电信管理部门、信息产业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分工协作,避免监管越位与错位。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主体准入制度,完善电子版营业执照管理系统。对新开设的电商企业,强化登记备案,为建立信息档案提供保障;加强互联网数据的安全监管,规范商业信息披露;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设电商监管平台及数据库,建立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的电商实名制认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仅要从加强“准入关”的监管作手,也要加大对银行、第三方信用服务、认证机构的监管,从根本上打破部门监管执法与区域地管辖的壁垒,使不法商贩在交易中无从钻空子窃取数据进行网络欺诈。
三是加强工商干部网上执法技能等的培训。着力培养具备一定的电子商务知识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同时还需要熟悉工商行政管理中常用法律、法规的,能够掌握和熟练运用工商监管知识的高素质电子商务监管的工商管理人才队伍。(易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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