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1日,媒体报道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后,几乎全社会对意见中提及“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的意见反响强烈,持反对意见者占绝大多数,且强烈程度应该引起决策者和执行部门的高度重视。
根据近日收集到的有代表性的意见如下:
1、小区内的土地、公共道路、地面停车位、游泳池、花园均为小区内全体业主所有,其成本已经包含在房价内,属于小区内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如果改为开放式小区,变为公共财产,违反了《物权法》;
2、目前城市治安状况不好,在封闭式小区,有围墙、有监控、有保安巡查情况下,偷盗现象频现,一旦开放,小区内业主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形势更加严峻。
3、因人工工资刚性上涨和物业管理收费调增不易。目前城市不少小区物业管理收费已经不足以维持小区正常运营,而地面停车费已经实际成为小区物管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一旦开放,小区保安工作内容增加、责任加大,费用必然增加,小区内原有的地面停车费势必受到冲击。收入减少,支出增加,给小区物管工作增加难度,因此受到小区物管及业主坚决反对。
4、城市交通造成的污染日益严重,一旦小区道路变成公共道路,尾气污染和噪音污染更加严重。
5、封闭式小区变为开放式小区,其中理由之一就是充分利用小区内的道路,地面停车位花园等土地和道路资源。但是,绝大多数业主认为:容积率是一个小区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业主在购房时,一般情况下,容积率低的小区房价高,业主以较高的价格购买了容积率低的住房,现在要把这些用较高房价换来的资源用于公用,显然要遭到坚决反对的。
6、针对目前网上有人提出的对小区内业主适当补偿的建议,绝大多数小区业主尤其是中高档小区的业主也持反对意见,因为补偿是经济性而且是一次性的,况且政府也不会花巨资给予补偿,而业主特别是中高档小区的业主也不会为了一点经济收益,降低居住安全系数和健康保障系数。
街区化是大势所驱,但任何一个事关全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出台和推行都要有一个时机和舆论环境以及适应过程,在目前情况下,无论如何,封闭式小区变为开放式小区,特别是在中高档小区中,是无法普遍推行的,如果强行推行,势必可能引发社会剧烈震荡。在党和政府普遍提倡执政为民的大环境下,此举更不可为。建议:
1、从现在起,在新建住宅和办公楼项目时,就规划先行,广而告之,土地拍卖,住房销售时就提前告知是开放式住宅和办公楼,由业主自由选择。
2、加强城市管理和公安建设,强化治安管理,大幅降低城市小区偷盗发生率,一旦出现路不拾遗的社会风气和蓝蓝的天空,封闭式小区改为开放式小区,阻力就会大大降低。
3、在全体小区业主意见基本一致条件下(至少占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按规划意见精神,逐步推行;能推行更好,不能推行坚决不要强求。
(作者:朱学平系农工党成都市委会金牛支部党员、成都市天邑房地产公司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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