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虽小 管理却不容忽视

    芜湖市政协委员、农工党芜湖市繁昌县支部委员会副主委、芜湖市联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启章反映:近年来,公安机关在加强印章治安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印章治安管理信息化水平正在逐步提高。然而,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印章业管理、审批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私刻公章、无证经营公章刻制业务,甚至伪造印章、公文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现象也有发生,扰乱了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正常的工作和经营秩序,危害社会治安和经济建设。

    为此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印章业的治安管理。印章业管理是特种行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印章业合法经营和其服务对象的正常活动,打击违法犯罪,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对印章业缺乏严格、规范的管理,极易被违法犯罪分子所利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必须认真履行国家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将加强和规范印章刻制业管理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一件大事,严格依法管理。

    2.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印章刻制业的审批与登记备案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积极会同工商等部门,迅速对本地区印章刻制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了解掌握本地刻制经营单位的底数、单位内部管理及经营状况,从业人员等基本情况,合理布局刻制经营单位,严格规范经营刻制业的审批,强化对印章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法制教育。对具备公章刻制资格的经营单位,要督促其按照公安部关于《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通知》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开展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对不具备印章刻制资格经营单位的,一律取消承接公章刻制资格。要对印章业经营单位立档建库,掌握详细信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刻制业的登记备案工作。

    3.开展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公章刻制业务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在加强对公章刻制经营活动日常治安监管的同时,应立即着手对本地区印章刻制业进行一次专项整治,查处取缔违法违规经营单位,尽快扭转印章管理秩序混乱的局面。对未按规定承接公章刻制业务的,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无证经营刻制公章的单位和个人,要在依法处理当事人并没收非法所得及制章工具的同时,工商部门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对经营秩序混乱,并因此引发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强化基础建设,严厉打击制贩假证件、假文凭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在办理印章刻制备案手续时要严格把关,着手印章管理、审批、刻制环节的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档案资料,为向信息系统输入做好准备。要抓紧对现存的印章档案信息资料进行清理,采集印痕等涉及印章治安管理系统需要的信息,为系统建设后开展比对、查询打下基础。要针对当前制造、贩卖假证件、假文凭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行之有效地组织开展抓主犯、端窝点的打击整治行动,及时发现、清理街头、路边流动人员非法刻字摊点,严厉查处兜售假证件和在公共场所张贴贩制假公章广告的不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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