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重度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建议

    农工党蚌埠市委副主委杨杞反映:重度残疾人目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就业创业能力差,导致难以摆脱贫困。以蚌埠市为例,全市重度残疾人就业率不到10%。特别是在农村,即使一些残疾人通过种植、养殖就业了,但受自然条件和市场影响较大,又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就业十分不稳定。残疾人家庭供养矛盾,也直接影响家庭就业创业差。重度残疾人大部分靠家庭供养,实际上,供养重度残疾人的家庭,在原本劳动力缺乏的情况下,既要供养其生活,扶持其起居,还要承担其治病和康复的大量费用,长此以往,壮的拖垮,富的拖穷。还有一些重度残疾儿童,也因为需要家庭照顾,家长基本上难以稳定就业创业。

    二是特惠保障少,已有助残政策落实不到位。目前针对贫困人群的相关民生保障政策优惠规定较多,而专门针对残疾人的却较少。以低保、五保相关政策为例,尽管要求实现应保尽保,但因受政府财力限制等因素,仍有部分贫困残疾人没有纳入低保范围。其他政策,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只针对享受低保的贫困人口。创业贴息贷款受政策的制约,重度残疾人基本被拒之门外。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如城市环境卫生、公共停车场、公用电话报刊亭、收费公厕等服务行业的公益性岗位,没有向重度残疾人倾斜。虽然贫困重度残疾人都参加了医保,但医保数额小,限制多,不能解决残疾人“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较低,加上其他一些必要的费用、出院用药开支及最高保额的限制,农村医疗保险对农村残疾人的保障作用不是很大,使贫困重度残疾人许多病得不到救助。

    三是康复医疗困难。康复训练是残疾人最基本的需求,是残疾人就业和参与社会活动的基础。但目前政府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特惠政策不多,即使出台了一些特惠政策,很大部分未能落实到位,致使特别需要康复医疗救助的残疾人得不到及时治疗,留下许多不幸。

    为了帮助重度残疾人摆脱贫困,必须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会帮扶机制建设,完善残疾人保障政策。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护理补助。建议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切实落实有关政策。要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实行“应保尽保,应补尽补”;要完善农村医疗救助体系,提高残疾人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简化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对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推行上门服务,定期结账;要完善教育资助体系,对重度残疾人子女就学,要给予特殊的生活补助和学习资助,防止“因学致贫”和教育贫困代际相传。

    二、完善扶贫运行机制,构筑社会帮困格局。在完善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制度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互助等社会救助作用,构筑治理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贫困的多道防线。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将残疾人康复、医疗、教育、就业、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加快构建残疾人服务体系。一是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二是依法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三是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四是发展特殊教育,不断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五是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宣传。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利用各种重要会议、重要平台宣传残疾人工作;残联等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加强残疾人工作法律、政策的宣传,加强残疾人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不断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残疾人,关心、关爱残疾人的浓厚氛围,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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