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但由于多轨运行、多头管理、资源分散等因素,致使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差距较大,而且衔接困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打破原有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城乡居民享受同一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已迫在眉睫。
一、现行医保制度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上的二元设计已无法适应现实要求。我国现行医保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为新农合),这种城乡分割、就业人口与非就业人口分割的二元制度设计虽有它形成的历史原因,但也无形中造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差距,影响城乡居民流动,影响城镇化进程。
(二)多部门管理造成资源浪费、重复参保。其中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种制度性质相同,却分别由卫生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管理,两套经办机构、两套人马、两套信息系统。但两个经办机构的信息系统互不兼容,不但存在重复建设情况,更导致大量重复参保,造成严重的财政资金浪费。
(三)较低的统筹层次增加了财政风险,降低了医保基金效率。2012年我国城镇医保基金累计结存7644亿元,但新农合基金在部分统筹地区已收不抵支,各省份间的结存数额和保障水平都存在巨大差距。
二、几点建议
(一)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于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发展不均衡,不同人群收入水平差距较大,决定了我国在现阶段难以用一个制度、用统一的标准建立适合所有人群的医保制度。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种制度性质相同,容易整合,应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优先实施三种医保制度的完全整合,随着各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之后再研究统一的制度并轨。在统筹基金上可以实行“一制多档”的投保制度,在政府适当增加投入的条件下给参保人员更多的自主选择权。
(二)统一管理和经办服务机构。针对目前不同部门管理而导致政策制订、实施和信息交流等方面出现不对等的现状,建议明确由一个部门主管医疗保障业务及其经办服务,这样不仅可以节约社会资源,降低运行成本,又可以方便群众,方便医疗卫生机构,使其有机融入整个社会保障体系范围。
(三)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建立以地市级为统筹单位的医疗保险基金,做大基金筹资总量,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大病保障水平。认真总结市级统筹的经验,探索市级统筹后责任与事权相匹配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管理主体的职责,充分发挥区县一级管理机构的作用。(农工党辽宁省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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