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云南省委建言基层医卫机构补偿 云南财政厅采纳建议

 

农工党云南省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仍存在的补偿不到位、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管理有待提高、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补偿资金不合规、综合配套改革滞后、乡村医生补助有待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历史债务问题有待妥善解决等问题,在云南省政协十届五次全会上提交了《进一步完善云南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建议》的提案。

具体建议是:一是督促各州市、县区尽快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施意见,及时全面准确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常性收入、支出及收支差额,统筹算账,综合核补;足额拨付人员经费和公用业务经费;二是用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完善管理使用办法,细化考核办法措施,解决好资金沉淀问题,重点向村级倾斜;三是各级均应合理安排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及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明令纠正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补偿资金的违规做法;四是加快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和拨付挂钩。五是逐步调整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比例,并根据基金筹集和运行情况,适时提高医保在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报销的比例和限额。六是加大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和补助力度,对全省乡村医生进行定期集中轮训,并提高各级对其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村级门诊统筹限额和补偿比例,并加大对村卫生室建设的扶持力度。

该提案被云南省政协确定为年度重点提案。省财政厅等部门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建议,建立了相应工作机制认真办理。他们认真研究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各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并专门将提案印发全省财政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与会人员征求意见。在讨论研究全省“十二五”医改规划及其实施方案、测算“十二五”医改所需财政投入资金等问题时,凡涉及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问题的,都把提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会议研究,使大多数建议被吸收到医改规划和实施方案中,同时在资金测算方面给予倾斜。省财政厅还将会同卫生、医改等部门对各州市、县出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施意见以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和督查。(程兴亮  杨加增)

 


文章二维码

农工党中央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农工党中央和农工党中央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 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农工党中央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农工党中央",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