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力推 扬州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情况好

  江苏省扬州市有关部门最近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扬州市2008-2010年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良好,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制的各项工作指标不少已基本完成。目前,扬州市已建立了养老服务事业费投入机制,所需经费由市、县(市、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这一喜人形势是农工党扬州市委一件提案积极推动的结果。

  2008年初,农工党扬州市委向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提交了《扬州发展养老服务的路径选择》的提案,认为扬州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但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不少问题,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尖锐,政府的扶持力度有待加强。提案为此建议:加强领导,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发展规划;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实行目标管理,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该提案得到中共扬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8年9月,扬州市政府出台了《扬州市2008-2010年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制的工作目标和部门职责。《规划》实施以来,各项指标落实情况良好。目前,扬州市区已建成11所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托老所;以兴建、改建、扩建农村敬老院为主要内容的“夕阳工程”已完成80%的任务;目前每个乡镇已至少拥有一处老年服务场所,有条件的村已采取分片联合的方法设立了老年服务场所;大部分县(市、区)已建成一处示范性养老机构;城市社会机构养老床位已占城市老年人口的1%以上,农村社会机构养老床位已占农村老年人口的2%以上,农村“五保户”老人集中供养率达80%;从2008年起,已按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以每人每年25元标准提取养老服务事业费;建立了养老服务事业费投入机制,实行对兴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引导和鼓励政策,所需经费由市、县(市、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谢会昌 杨向林 黄敏)


文章二维码

农工党中央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农工党中央和农工党中央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 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农工党中央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农工党中央",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