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一直是农工党吉林省委热切关注的课题。日前,针对日渐突出的农场食品安全问题,农工党吉林省委展开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并提交了《关于保障我省农村食品安全的建议》的提案,得到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近日,省卫生厅就该提案所提建议进行了逐条的明确答复。
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我省农村食品市场日渐繁荣,产品日益丰富,这既满足了广大农村群众的生活需要,又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但伴随而来的农场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农民消费者普遍缺乏食品安全知识,而且维权意识相对较弱,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人员少,监管频次较低,而且监管人员要覆盖监管的范围较广,成本较高,监管难度较大,导致农民的维权难度较大。再加上农村食品经营者自身的安全意识较差,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经营场所设施简陋不达标,进货渠道较为随意,导致进货的食品安全质量难以保证。
针对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现状,农工党吉林省委会提出了利用好国家扶农政策,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关注,积极支持推荐农村食品安全供应网络的建设;建立协作机制,强化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加大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发挥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的作用等一系列建议。
省卫生厅在答复中指出,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保障食品安全是各级政府肩负的重大责任。农村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是近年来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卫生厅认为该提案对我省农村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非常符合实际,原因查找得非常准确,所提出的建议很有指导性,可以说有些已跟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达成共识。
省卫生厅的答复还指出,“加强关注,积极支持推荐农村食品安全供应网络的建设”的建议,省卫生厅认为,这是探讨如何建立起现代农村食品流通网络的问题。一方面商务部门通过搞好分类指导,促进各类承办企业继续完善农村商品配送体系及加快培育农村市场流通主体,促进包括食品在内的农场市场配送体系建设;另一方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把好配送企业和农机连锁店的“源头”准入关和“终端”质量监督关,定期对生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仓储运输条件进行检查。
新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全程分段监管的体制,明确了地方政府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责。一方面加大对农村生产和流通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办各种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坚持“查、治、管、服、建”的原则,帮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促使一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运行。并通过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治理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
对于“加大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的建议,省卫生厅表示,要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知识“缺教少材”的问题,在宣传内容上突出农村特色,着力宣传法律、标准、维权知识以及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使宣传教育更贴近农村、农民。在形式上要注重方便群众,通过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村屯、进农家活动,大学生志愿者送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推动全省农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得到广泛提高。省卫生厅表示,要认真规划统筹全省的食品安全工作,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才能确保农村食品安全长治久安。
(农工党吉林省委会 周丹)
文章二维码
农工党中央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农工党中央和农工党中央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 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农工党中央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农工党中央",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