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政府一贯重视妇女儿童健康问题。随着《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贯彻实施,我国妇幼保健事业出现了可喜变化。但是,贫困农村地区的儿童保健工作仍然滞后,儿童的生长发育受到了严重影响。
2008年,农工党组织专家对西部贫困地区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调研,发现贵州农村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3.5‰,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迟缓率为27.82%,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33.39%,分别高于全国农村23.6‰、10%和14%的平均值。
调查表明,绝大部分贫困农村地区还未开展儿童系统保健、生长监测和营养喂养指导工作,更没有对出生体重低、营养不良儿童实施必要的干预措施,优育知识贫乏、喂养方法单一,导致很多儿童营养不良、发育迟缓。
调查发现,大多数乡镇卫生院缺乏儿童保健人员,大部分乡镇卫生院不具备新生儿急救能力,大部分村卫生室无法开展基本体检服务。有大约1/5的5岁以下死亡儿童,死前未得到治疗。有近1/2的5岁以下死亡儿童,死亡地点发生在医院以外。由此可见,农村儿童尚未得到应有的医疗保健服务。
为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儿童的保健水平,更好地落实两个《纲要》的总体目标,农工党中央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国家进一步重视贫困地区农村儿童保健工作,把儿童保健纳入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统一制定《儿童保健工作管理规范》和《儿童保健技术规范》,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儿童保健技术要求,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建设。一是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注重培养更多的高级别儿科专业人员;二是要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建立一支业务过硬、相对稳定的乡级儿童保健专业队伍,配备相应设施设备;三是要将村卫生室作为农村儿童保健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在危重症患儿识别与转诊、儿童常规体检、计划免疫等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建议在西部地区实施“儿童保健综合项目”。国家在100个县实施的“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取得了很好成效,促进了西部地区农村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化管理。建议借鉴“降消项目”成功经验,在西部地区实施由中央财政投入为主、地方各级财政适当配套,政府牵头,卫生、财政、妇儿工委办、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评估、营养帮助与指导、疾病综合管理等保健服务项目。逐步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农村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完善贫困地区农村儿童保健工作机制,改善农村基层医疗保健的环境和条件,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儿童的保健水平。
文章二维码
农工党中央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农工党中央和农工党中央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 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农工党中央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农工党中央",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