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宁夏未成年人犯罪率的几点建议

近几年来,我国未成年犯罪日趋严重,犯罪年龄更趋低龄化,犯罪种类也更加多样化,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近年来每年新增少年犯15万。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未成年犯罪率高,已成为我国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1980年到200020年间宁夏青少年犯罪率74.4%,其中,未成年犯罪率50%以上。从20002004年间,宁夏高级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暴力型犯罪高居于首位,其中,盗窃罪40.93%,抢劫罪33.86%。未成年犯罪率的不断增加成为了社会安定和未成年健康成长的极不稳定因素。

为降低未成年犯罪率,为自治区政府制定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政策提供有力的依据。农工党宁夏区委会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于20076月至10月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女子监狱的所有在押178名未成年犯人进行问卷调查。

1、调查发现:178名未成年犯人中,男性犯人的比率高达96.1 %,初中以下文化居多171(96.0%),农村115(64.6%);从小就有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133人(74 .7%),学习成绩较差138人(77.5%),辍学171人(96.1%);师生关系矛盾114人(63.8%);认为自己厌学、辍学的主要原因是老师的暴力教学和对自己的歧视114人(63.8%);未接受过心理健康教育160人(89.9%);未接受过法律教育132人(74.2%)。经常去网吧、游戏厅玩154人(86.5%);经常看色情、暴力影视作品122人(68.5%);团伙犯罪152人(85.4%)。

2、重要分析:男性犯罪率为96.1%,是犯罪的主要危险因素。少年犯年龄14岁左右居多,来自于农村居多,大部分为初犯,犯罪性质以抢劫,盗窃为主。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易被诱惑实施犯罪。未成年人在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的盲目攀比,产生心理不平衡,容易萌发不良企图。

少年犯从产生犯罪动机到实施犯罪有一定时间, 78%1周之内及1周以上,22%为瞬间犯罪。未成年人意志薄弱,自制力差,反复性大,这就决定了未成年人犯罪一般缺乏事前的充分考虑、酝酿和计划过程,只要受到某种影响和刺激,可能立即萌生犯意,突发犯罪。未成年人的思想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因此,对已产生犯罪动机的未成年人进行及时的干预非常必要。

大部分少年犯从小就有吸烟、酗酒、迷恋网络等不良生活习惯,常争强好胜、脾气暴躁,同时又自卑、自我否定。这些不良的心理因素是其犯罪的心理基础。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的过渡期, 具有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态。他们年幼无知,却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想获得别人所谓的平等相待和尊重,表现在行为上往往就是不愿受管束、约束。这种心理随着年龄的增长,发育的成熟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出现一些不良行为而遭到管教时,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甚至沦为犯罪。因此,加强对其不良生活习惯的管理、不良心理因素的教育,可以有助于减少犯罪。

大部分少年犯是多子女的单亲家庭,其父母的文化程度较低、家庭教育不当、管束不严,致使未成年人的不良思想和行为发展到一定阶段,难免越过法律的界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对子女的教育和控制功能的弱化,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失之疏漏。

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少年犯辍学的学生占96.1%,绝大多数犯罪人初中毕业即辍学,有的连小学都没有读完。因此,失学、辍学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应该引起学校的高度重视。

少年犯经常出入网吧、游戏厅,接触色情、暴力的影视作品。他们好奇心强,模仿力强,自控能力差,往往出于好胜猎奇,对书刊、影视的某个镜头或情节荒诞地加以模仿,导致一些犯罪行为的发生。

少年犯提供的阻止犯罪的方法和措施:134人次(75%)建议学校开设法制课; 128人次(72%)希望学校不让学生失学、到社会上接触不良分子; 89人次(50%)希望受到老师的尊重; 80人次(45%)希望父母应理解自己; 68人次(38%)希望能得到同学、朋友的关怀和帮助。

绝大多数少年犯在犯罪前夕心理矛盾、内心挣扎,他们提出建议在犯罪前自己能得到有效、及时的帮助,可以减少犯罪。这给我们挽救和遏制未成年犯罪,减少未成年的犯罪率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

3、减低未成年人犯罪率的9点建议:

1)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法规的立法研究

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和实证研究,采取法律的手段规范未成年人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根据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尽快制定《宁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条例》,加快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的建立,尽快解决现存的各类实际问题。为在本地区顺利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有效的行动指南。

2)学校不应放弃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帮助、教育和管理

小学校应担负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责任。对学生进行法纪教育,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培养学生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要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当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得歧视,更不能把“差生”推向社会;在有条件的地区应普及高中教育,将义务教育的年龄提高到18周岁,使未成年人都有学可上。

3)加强对“问题”未成年人家长的教育和指导

作为家长要教育子女立志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益于社会的人。用健康向上的思想道德教化子女,纯洁心灵;要确立科学的教育管理理念,掌握适合小孩心理生理特点的教育管理方式方法,寻求教育与被教育的最佳结合点,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营造团结和睦、生动活泼、温馨祥和的家庭氛围,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要用循序渐进,涓涓细流的教育方法,点滴抓起,小事做起,言传身带,潜移默化,切不可拔苗助长,期望值过高。更不能随意采用简单粗暴教育方式,打骂孩子;家长要注重自身形象,做好表率,切不可让小孩沾染不良习气。
  
4)社会帮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加强对失学未成年人管理。扩大招生,给未成年人上学的机会;对考不上高中的未成年人安排去技校或职业学院学习,让他们掌握一门技术;政府要做好未成年犯人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的工作,呼吁社会各界帮助和关心他们,改变对他们的歧视,建立社会帮教组织,吸收家长、教师、民警、居民委员会等相关人员参加,对其展开耐心细致的帮教活动,同时对其生活、学习、就业、培训等各方面提供帮助,促使其改过自新、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顺利融入社会,避免重复犯罪。

5)司法局部门成立专门未成年人心理矫正辅导机构,学校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康复指导站。

加强对犯罪未成年人及期满释放的未成年犯进行系统性的心理辅导,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预防重新犯罪;在中、小学建立未成年心理健康指导站,对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学生和社会之间、学生与父母之间产生的矛盾,予以化解。对于性格孤僻、家庭离异、生活困难的学生,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给予及时的帮助,并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针对“问题”少年,及时给予心理指导和矫治。

6)确立正确的劳动教育和文化教育相结合的管教理念。

各级未成年人罪犯管教所,都应遵循劳动教育和文化教育相结合的指导方针,纠正偏重劳动教育创收的单纯教育方式的思想倾向。同时,应着重职业技术的教育,使未成年罪犯掌握几门应用技术,在刑满释放后,能够融于社会,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7)继续加大在出版、新闻、广播、电视、电影等方面的正面宣传。

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在交通运输、娱乐场所、广播、电视、电影、音像制品、书刊等方面出现的抢劫、杀人、暴力、色情、贩吸毒等内容,净化未成年人的社会成长环境。

8)文化部门加大力度治理不良网吧

具体措施宜采取如下条措施:发现非法网吧,即予以取缔,并课以经济重罚,业主永远不能从事此项工作;建立非法网吧业主电子档案,不良信息永久记录在案,并与其他行业及公安部门连网,使其永远承担诚信责任。

9)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后的义务教育

未成年人犯罪后的义务教育在通过严格的考试后,教育部门应评定为完成义务教育,发给同样的教育资历证书。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应监督保证他们享受同等社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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