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农工党山西省委的一份提案——《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被山西省政府采纳,促成了山西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这项重大决策的出台。由此,山西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以公共财政承担基础养老金为显著特征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在2008 年1月召开的政协山西省十届一次会议上,农工党山西省委提交了《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的提案,引起省政协的重视。该提案根据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不足和相关原因分析,提出五条建议:一是建议地方尽快出台相应的新型农村养老暂行办法;二是建议形成财政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补助制度;三是多渠道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四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扩大参保人群,加快发展农村养老保险;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机构。
省政协常委、农工党省委专职副主委张李锁参加了全程调研,专门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这个重点课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我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现状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刻的认识:一是保障水平太低,即使保障水平较高的太原市,到龄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水平也只相当于城镇企业职工的2.7%;其次是有效参保率低,很多农民只是启动农保时一次性缴费。为此提出了用新制度——由公共财政承担基础养老金的办法提高农民养老金的思路,形成了一份比较详实和有说服力的调研报告——《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并在
随后,该建议被农工党中央《信息专报》采用,《山西日报》以《山西政协常委张李锁:用新制度提高农民养老金》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新华网、新浪网等近30家国内知名网络媒体做了转载,在全国引起了较大反响。
在农工党山西省委这项新建议的推动下,为切实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条措施,山西省决定在全省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进一步增加农民可支配收入,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
山西省是全国首批实行公共财政承担基础养老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省份之一。据估算,山西省三级财政将在基础养老金方面首批投入1.6亿元,此项政府补贴受益人口将达到300万人,此后,每年还将有1600万人受益,省内各级财政每年投入近9亿元。伴随着国家财政补贴的增加,农民将会得到更多的实惠。在2009年,山西省新型农保工作还将逐步扩大试点,争取用六年的时间覆盖80%以上的农村适龄参保人口,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这一举措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五大惠民工程",特别是应对当前的金融危机、拉动内需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民养老问题、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有效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文章二维码
农工党中央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农工党中央和农工党中央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 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农工党中央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农工党中央”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农工党中央",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