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中药产业保持了产值年平均递增20%以上的发展速度,特别是随着世界范围内人们对天然药物的需求增长,国际上一些著名制药跨国公司纷纷加强了对包括我国中药在内的天然药物的研发,中药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前景。但中药产业是资源依赖性极强的产业,它的快速发展,离不开中药资源持续稳定的供应。随着中药工业的快速发展,中药资源所面临的压力也空前增加。
建议:
一、完善中药资源管理体制,明确中药资源管理主体
2002年,八部委联合编制的《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中对保障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已做出明确阐述,但并没有明确哪个部门组织落实。建议:国家进一步明确中药资源管理的主管部门及其权力、义务,并由该部门与国务院法制部门牵头,共同完善中药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健全中药资源管理法规,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宣传
国家应加强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在明确中药资源管理的主体后,由该部门负责协调、制定中药资源保护利用的政策、法规和规划等重大事宜,并逐步形成中药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宣传,唤起公众对中药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和对中药资源的保护意识,引起高层领导对中药资源的关注,为中药资源保护工作开展争取有力的外部环境。
三、启动“中药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程”
建议在国家层面上启动“中药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工程”,作为中药资源保护的载体和操作平台,使很多无从下手的工作在该工程的框架下进行操作,把各部门对中药资源保护的支持在该工程中加以体现,使中药资源保护工作真正实现部级互联。
“中药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程”包括的主要内容:
1、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理论与技术研究
主要加强对中药资源普查技术体系构建和实施、中药资源监测技术和预警体系构建、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和新品种选育等方面的研究。
2、建设国家级大型中药资源种质基因库和资源圃
中药资源保护的源头是保护种质资源,建立国家级大型中药种质基因库,不仅可以保存药用动植物种质,而且可以结合野生变家种、引种栽培试验基地,收集、保存并运用现代技术研究药用种质基因,同国内外开展各种合作和多学科交流、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工作的发展。
3、建设重点品种中药材生产基地
针对栽培技术成熟和用量较大的药材品种,支持建立药材基地,并实现药材基地互连,共享种植技术和市场供求信息。成立药材种植行业协会,对药材种植进行指导。药材基地的建设因为有经济收益,所以可不以资金支持为主,只对“基地”经过筛选和论证后,给予税收或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从而鼓励药材基地的发展和实现信息的回馈。
4、建设中药资源保护区
建立一批中药资源保护区,不仅可以用于推广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和研究的模式,还可以展示资源保护的成果,对其他地区中药资源保护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建立以中药资源分布区划为依据的保护区和以濒危和重要药用植物种类为主的专类保护区。保护区的建设可以与国家林业局审批的国家自然保护区相结合,通过地方申报筛选,立项后给予部分资金和优惠政策,达到资源保护和监管的目的。
5、建设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采集网络
以中药区划中的28个二级区为单位,建立中药资源监测点和中药资源信息采集点,与当地政府合作,以支付信息采集费的形式维持运转。资源监测点可以提供当地中药资源现存和变化信息,还可以提供部分药材的供求信息,以监测点为基础展开全国性的中药资源普查。
6、建设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区
中药资源保护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同类别的药材由于生物和生态学特性不同,群落结构的差异,其利用的方式也不同。通过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区建设,探索不同种类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模式,从而达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7、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
1988年第三次中药资源普查距今已相隔16年,这期间,中药材的需求量、资源蕴藏量以及主产分布区等均发生了变化,由于中药材资源普查和生产收购统计工作长期中断,造成了家底不清。因此,建议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建立相应的监测点并形成网络,对全国的中药资源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实现对资源的宏观调控,才能有效地保护中药资源并使之可持续利用。
(本提案为农工党中央提交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提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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