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员、上海市奉贤区农委副主任顾德平反映:2003年以来,农民收入增长快速,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09年达到5153元,是1978年的38倍多。随着改革的进程不断深入,农民增收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矛盾,值得引起注意:
一、农民收入总体有所增加,但增收的最大渠道并非农业,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农民收入水平不升反降。以上海市为例,2008年末,上海郊区农民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比重分别为71.9%、6.2%、21.9%。其中,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在2000年以来快速增长,年均增幅为29.2%。农业收入在近几年继续呈下降趋势,工资性收入趋于平稳。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农民收入水平不升反降。
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拉大。根据统计资料,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1983年的1.7倍扩大到2009年的3.3倍。低收入的农户还占有一定比重,以上海市奉贤区为例,2008年上海市农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000多元,但农户总数中有11%以上人均家庭可支配收入在5000元以下,且三分之二以上为独居老人或双老家庭。
三、以农田种植为收入来源的农民成为农村的“弱势群体”
在农村,目前仍以种粮食等农田种植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纯农户,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年龄偏大(男50岁以上、女45岁以上)。他们难以接受农业科技、信息技术等新事物,缺乏改善生活必要的技能。而一旦失地离开农田,这部分人群的再就业能力也最弱,只能靠民政补贴维持生活。尤其是处于政策“夹心层”的“4050”人群,既未到达领取养老金、享受土地收益的年龄,也未达到社会救助的水平,生活愈加显得困难。
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
一、农产品销售渠道不通畅、价格机制不合理。除了粮食由国家统一收购外,其余农产品多数为农民自产自销,因此农产品销售对于个体农户来说成为一大难题。一是销售难,丰产不丰收。如上海奉贤区庄行镇2008年有3000箱蜜梨,本以每斤1.5元向果品批发中心配送,经过层层盘剥,最后仅以每斤0.8元成交,同期小贩的田间收购价为每斤0.7元左右。二是农产品定价过低,质优价不高。以水稻收购价格为例,1996年是每斤1.03元,2009年仍是1.03元。一些优质、广受市场欢迎的农产品,无法从价格体现其价值。三是农资、服务等各项支出不断提高。“粮价涨分”的同时是“农资涨元”,仅尿素就从每包40多元涨到200多元。农业科技在种植业方面的推广,政府投入资金较少,养不起人,只好把成本转嫁到农民头上。四是“农超对接”模式的实际操作并不理想。免收进场费,超市没有积极性;松散型农业合作模式无法满足大型连锁超市的需求量;市中心的特色农产品超市,由于规模较小需求有限,无法成为郊区农产品进市区的主渠道。
二、农业自然灾害的保障机制不完善。虽然进入21世纪,但农民“看天吃饭”的本性依然不变。由于农业保险的某些条款不尽合理,往往会挫伤农民种植的积极性。例如,2008、2009两年年初的雪灾、霜冻,让梨树在开花时花苞被打掉、冻死,但保险公司的条款只保果、不保花却让他们无法获赔,从而出现严重亏损。一些农户因此砍掉了种植多年的梨树。
三、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内、外环境存在缺陷。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较快,但多数还只是一个农民的松散型组合。合作社既没有对农民生产加以指导或辅助,也不管产品的质量和销售,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关系。这样的组织状态对农户缺乏吸引力。
四、农业生产规模化、科学化程度不高。合作社经济发展尚未形成规模效应,无法在成本控制、营销等方面体现优势。农业科技还存在不适应都市农业发展要求的地方,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推广体系建设滞后、运行机制不够完善。
顾德平建议:
一、形成合理的农产品价格体系。对农产品收购、农资农药农机价格实施政府指导,使得农产品体现优质优价,农资农药农机价格趋于合理,真正让惠于民。建议出台粮食收购保护价,并且形成按质论价的市场机制;对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实行限价,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
二、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一是探索“连锁经营”,建设流通新业态。走产地→连锁店→消费者的路径,让交易环节、流通效率一目了然。二是探索“区域品牌”,确立营销新目标。创立由政府做后盾,产业协会做主体,以区域特色产业为基础,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的品牌工程。如上海市南汇区注册的“8424”西瓜和南汇水蜜桃,还有崇明蟹、奉贤黄桃等。三是探索发挥好“农村经纪人”队伍的作用,并推广至欠发达地区。一些较为发达、起步较早的地区,已经有不少持证上岗的营销经纪人,也成立了多家合作社参与的区营销联合会。下一步就应该就如何发挥这些专业人员、专业协会的作用进行探索、研究,逐步缩小农民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四是培养更多的“农产品集成商”。上海农工商集团曾在一年中带动各地20余万户农户共同参与产业化经营,使农户获得产品收入25亿元。农产品集成商的出现,有助于以现代工业化的手段改造农业、以现代服务业的理念经营农业。对此,政府应更多培养这样的角色,使他们由传统农业生产者转为现代农业的组织者、创新者的角色。
三、让合作社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以农产品(包括粮食)市场培育为目标,扶植合作社经济,使粮食、蔬菜、果树种植等农业生产逐步形成规模化,增加经济效益。合作社要在人力资源聚集、市场优势资源集中等方面体现足够优势,真正把合作社建成市场主体。
四、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尽快完善农业保险体系,让农田种植得到全面保障,减少天灾人祸带来的影响。目前农业保险都是国有保险公司由政府补贴经营,保险公司独此一家,难以形成市场竞争机制。
五、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一是要完善信息服务。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和信息网络,形成权威性的信息发布渠道。二是要加强市场监管。制定农产品市场管理办法,将农产品市场纳入规范化管理。三是要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保障食品安全。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分级分类包装标准体系,质量检测体系,产品认证体系和质量监督制度。要逐步建立市场主体资格认证制度,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此外,在金融、贷款、贴息、税收等方面提供必要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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