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增设老龄办事机构 完善农村养老机制

 
农工党甘肃省委会反映:随着我国逐渐进入老龄社会,未富先老的情况制约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关于农村养老的问题更显突出。
一、目前农村老人主要面临的问题
(一)养老方式以家庭养老为主,生活水平相对较低。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普遍推行和农村人就业、生活方式的逐步改变,延续数年的家庭养老,养儿防老功能越来越弱,由此出现了虐待、遗弃老年人的现象。使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难以保障。目前农村的家庭养老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同堂式。这是典型的传统农民家庭,三代和四代同堂,老人与一个子女或几个子女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相对来说这种家庭由于劳动力多,人员多,生活还是比较富裕的,老年人的生活等基本能得到保障。二是供奉式。这种养老方式是老人独居,子女定期向老人支付货币和粮食。但是这些老人仍然还要付出一定的劳动,在儿女们的帮助下度过晚年。三是空巢式。这种养老虽与子女合住,但子女长期外出打工经商或季节性外出,留下家务活等由老人照顾。这种家庭的老人日子比较艰难,尽管吃穿不缺,平时依然靠自立,更重要的是精神生活永远得不到满足,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劳动力输出力度的加大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四是寡居式。这种养老是那些自尊特别强的老人,虽有儿有女,却谁也不靠,或想靠靠不上,只能自力更生,靠分得的土地收入以及微薄的劳动能力度日。
(二)医疗救助以基层医疗为主,看病难、看病贵仍然存在。
对多数农村老人来说,受经济、生存条件和观念的影响,有病只能依靠乡村医生,打打针,吃点药。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老人得了大病或许可以住院治疗,而其余的老人只能小病硬挺,大病等死,部分家庭因巨大的医疗费用而致使孩子失学、家庭生活难以维持。
(三)精神生活以聊天为主,孤独难耐。
中国古来就有“老来怕空”、“家有万金,不如儿女孝心”的说法,讲的就是老年人精神生活的重要性。而农村老人的精神生活及其贫乏,但随着老年人数量的增长,文化设施的老化和欠缺也不能满足老人的需要,农村大部分老年人只能以聊天作为唯一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居住条件简陋。
由于部分地区经济条件落后,部分老年人依旧居住在土砖结构的住房内,这样的住房光线差、比较潮湿,而且不安全,随时都有塌陷的可能。也有少数老年人以借宿为生,由于劳务输出的加大,农村有家无人的现象越来越多,有的老年人和亲生子女在饮食、心理、生理等诸多方面出现了差异,只能以给别人看家的形式借宿在别人家里。
农村养老问题面临困境的主要根源有:家庭规模缩小,养老功能弱化;人口流动加快,留守老人增多;农村老年人自养能力较低;年轻一代敬老爱老意识匮乏;农村集体经济脆弱,农村社会化养老举步维艰。
二、完善农村养老机制的意见建议
农村家庭养老作为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是老年人最感舒服的一种方式。虽然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家庭养老受到严峻挑战,社会养老成为现代必不可少的养老方式。但是家庭养老并不是就要消亡,相反,它还是一种很重要和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在目前我们应积极培养、发展和完善它。要积极建设和宣传新的养老观, 通过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法律对强化家庭养老的重大作用,通过立法保障老年人的社会经济权利,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严格执法。政府拿出一定财政支持,对贫困地区偏向或加大资金投入。
(一)通过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尊老、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儒家学说的重要内涵和范畴。几千年来,孔孟首倡的孝道,历经朝代更迭而日臻完善,成为维护家庭养老的重要根基。改革开放以后,一些人极端利己主义思想膨胀,不仅不履行对父母、对老人应尽的义务,反而刁难甚至虐待老人,败坏了社会风气,也给社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由此通过多各宣传工具,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做好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工作,仍有其现实意义。通过这种宣传教育使人们认识到,尊老、敬老、养老是宪法规定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老人不仅是家庭奠基人,为社会创造财富,年老后理应受到尊敬和照顾,不尊重甚至虐待老人于法于理于情皆不容。并通过社会舆论约束,从道义和制度上规范人们的尊老敬老行为,改变过去片面的儿女不养老和重物质轻精神的养老观念,使老人时刻保持心情舒畅、精神愉快,保持家庭养老的重要作用。
(二)立法保障老年人的社会经济权利。
我国到目前没有一部单独的养老法,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等之中,这种分散的规定方法不仅容易造成彼此的不协调,而且影响到农村养老制度的实施。我国农村中老年人处于底层,权利少,义务多,尤其需要通过制度建设,使老年人的各种权利得到宪法和法律的切实保障。因此,应制定单独的《养老法》,把家庭与社会的养老义务都明确化、制度化,让养老有法可依。
 
(三)乡镇增设老龄办事机构。
乡镇增设老龄办事机构,设老年人专干,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并有专人管理和服务老年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增设老年人年度健康检查专项资金,并建立农村老年人健康档案。形成农村有人管理老年人的事,依章办事,有钱管事的局面。具体人员设置多少,可以参照人口计划生育系统乡镇配备专干的模式和要求去执行。
(四)村舍为老年人提供娱乐活动室。
有条件的村社给老年人提供娱乐活动室,也可建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活动室,预计投入5万元。让寡居老人和空巢老人们有个活动空间,以便他们互相照顾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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