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传统物流模式难以适应跨境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的实质就是直接连通了制造商和消费者,要完成这样的“直达”,必须有高效的物流、结汇等快速服务。但是,目前我国的物流模式难以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二是传统通关服务难以满足跨境贸易需要。对跨境B2B2C贸易来说,由于多采用传统的方式申报通关,检验检疫和通关手续烦琐,跨境电子商务的时效性难以得到保障。此外,由于我国大多数小企业没有进出口经营权,而跨境网络零售又没有报关单,导致结汇、退税等都难以操作。
为此,建议:
1、积极建立公共海外仓。利用我国在海外的国际贸易渠道、仓储、物流资源等,协助跨境电子商务发达省、市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海外仓,尽快搭建起以海外仓为支点的配送辐射网点,为电商企业提供仓储、分拣、包装、派送等项目的一站式服务。同时,也能将零散的国际间运输转化为大宗运输,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缩短订单周期。
2、积极创新管理体制机制。随着B2B2C模式的不断发展,亟需在通关、商检、关税等监管环节予以优化、创新。建议线上货主直接申报并纳税;电商、支付、物流企业提供第三方真实佐证数据;口岸管理部门协同,直接给予合法进出的“验放”批准。线下除需抽查外,口岸物流无障碍通关。
3、积极推广试点城市经验。目前,全国范围内仅有5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在总结试点城市的经验的基础上,建议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培育建设。尤其是要对承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省份优先予以倾斜。(农工党浙江省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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