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污水污泥处理处置的五点建议

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污水污泥处理

处置的五点建议

污泥是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副产品,污泥的处理处置是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对于改善环境、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目前我国城镇污泥的处理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污泥产生量大幅增加。“十一五”期间,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污水处理能力快速增大,污泥产生量也相应的快速增加。截至2010年底,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2500多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约1.22亿立方米/天,预计“十二五”结束后,我国污水处理能力将再翻一番,污泥产生量也将急剧。按80%污泥含水率计算,目前我国的污泥产量为3000万吨/年,“十二五”末,污泥产生量将达到约6000万吨/年。
    二是污泥处理工艺单一,大部分污泥未得到有效安全的处理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把脱水作为主要的污泥处理工艺,而像深度脱水、消化、干化、综合利用等稳定化程度较高的处理方式却应用较少,造成污泥处理工艺单一,减量化和无害化程度不高。目前我国污泥采用填埋方式的约占20%,填埋及回用土地约占10%,剩下大部分污泥随意外运或简易堆放,未进行规模化的无害化处理。

三是污泥二次污染问题突出。由于污泥长期随意堆放,产生了二次环境污染。例如污泥产生的恶臭对周边的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污泥中的超标污水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污染,某些污泥中的重金属污染土壤和水体,同时影响农作物和水产品的生长,而且污泥的简易堆放占用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合肥、上海、广州等地的环境纠纷事件时有发生。

四是相关政策尚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污泥的处理处置的相关政策相继出台,例如2009年2月颁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2010年2月颁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等,2007年至2009年,国家还相继出台了一些标准,这些都为污泥的处理处置提供的很好的技术支持。但整体而言,这些政策尚处于起步阶段,还缺乏强有力的产业政策和经济政策来有效推动污泥的处理。

综上,污泥和污水是解决城镇水污染的同等重要且密切相关的两个系统,但目前我国大部分污泥尚没有得到有效安全的处理处置,“重水轻泥”现象十分严重。鉴于目前污泥处理处置现状,直接影响了污水处理行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影响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因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在“十二五”期间推进我国的城镇污水污泥处理处置。

编制“十二五”污泥处理处置规划。为了更好地实现污泥处理处置目标,应根据我国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特征,结合“十二五”国家宏观政策,制定“十二五”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在规划中明确工作目标的具体内容、总体布局、发展战略和重点任务等。规划编制中应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近远期结合、东中西部协调发展等原则。

二、完善污泥处理处置相关经济政策。建立科学的价格调整机制,出台污泥处理处置收费政策;制定经济补偿政策,采取运营税减免、成本补贴等方式,加大对污泥资源化企业的扶持力度,以增强资源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抓住重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以产生污泥量比较大的集中式城市污水处理厂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污泥处理工程的建设,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方式处理污泥,充分发挥热电厂、水泥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协同处置能力,多渠道实现污泥的规范化管理。 

四、强化监管,保证人体健康。建立和完善行业监管政策,强化污泥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监管,落实污泥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处置的联单制度。对于污泥农用特别是进入食物链的利用方式,要建立严格的准入机制和监测监控制度,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

五、建立健全污泥处理处置相关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污泥处理处置相关标准体系是让该产业良性循环发展的重要方面。目前国家根据污泥的用途已颁布了一些泥质标准,例如制砖用泥、园林绿化用泥标准等,在此基础上,污泥处理处置标准还应朝着专业化、系列化的方向发展,应从产品标准、工艺标准、验收标准、贮运标准和管理标准等方面来考虑,例如制定污泥运输管理办法、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标准等。(农工党天津区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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