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基层卫生机构医改的四点建议
为顺利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加快医改目标的实现,根据目前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灵活多样的药品供应机制,完善药品管理体系。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目前还不能满足富裕群体或慢性病人,老年病人,儿童疾病的用药需求,仅有的药品目录目前还不能满足现行需要,应该采取更加灵活的药品供应机制,由县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根据本地用药习惯和需要,统一规定药品品种,由县或省级招标采购,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这即有灵活性也不违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强化药品供应商供应药品的及时性和各类齐全。国家基本药物的各类本身有限,从目前供应上看要么供应不及时,要么缺少药品货源,造成药品供应不全的状况,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药品主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一是要保证供应,二是要及时供货。可以组建专门的供应商提供服务,每个县可确定2个专门的供应商,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三、政府要加快配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带来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及时的研究和解决,要给医改试点单位明确的政策以促进医改的顺利推进。
一是改革医疗单位的人事制度。建议从现在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改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乡村两级的医疗单位进行核编,按照编制核拨经费,以保障向农村居民提供更好、更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对医疗服务的收入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如果还是实行差额管理的,差额部分医疗机构同样会采取措施,增加收入来源,用以保证医疗机构的发展需要,必然会带来提高医疗服务的收费,当前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收费主要是靠各种检验收费实现的,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必然会引起新一波的乱收费行为,就会影响改革的目的和成效。
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投入体制。在医疗单位现有体制难以改变的前提下,加大政府投入,切实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由于医改引发的资金困难的局面,首先解决因为药品零差率销售产生的亏损,医疗机构本身的造血功能已很有限,仅靠少量的医疗服务收入,急需政府的投入,以满足正常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其次是完善投入体制,政府的财政投入不能“按人头分馒头”,而是要与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服务区域、服务人口相匹配,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四、转变乡镇医疗机构职能,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多年以来,政府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花了不少的钱,然而效果没有预期的理想,其主要原因是乡镇医疗机构把大量的人力物力都用在基本医疗服务上,而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少之又少,不能承担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后,财政加大投入,医院的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要转变重医疗轻公共卫生的状况,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重,将农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做实、做强、做好,真正体现出医改的成果。(农工党吉林省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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