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及以上,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及以上,即标志着属于老龄化社会。最新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整体上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我国目前老年人口已接近1.41亿,已成为全世界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而且我国的老龄化进程在加快,60岁以上的老人的比重在过年10年间上升2.93个百分点。据民政部门统计分析,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地区的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目前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点:
一是老龄化速度快。我国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进入老年型仅用了18年左右的时间,而法国用了115年,美国用了60年,最短是日本用了25年,故我国人口龄化速度与发达同家的速度相比十分惊人。2000年重庆市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为8.9%,2005年达到11%,2008年占11.25%,人口老龄化严重,速度明显加快,而且还存在着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的现象。2000年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超过城镇1.05%(农村为7.35%,城镇为6.30%),2005年农村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而且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会一直持续到2040年。宁夏人口近年来老龄化呈现加速发展态势。截至2010年底,自治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70万,占自治区总人口的10.9%,预计到2015年老年人口将达89.3万,占届时总人口的12.73%。
二是老年人口的绝对数增长快。根据2006年2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的预测,到2020年,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占总人口的17.17%,2050年老年人口将超过4亿,占总人口的30%。 在人口老龄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2000年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超过城镇1.05%(农村为7.35%,城镇为6.30%),2005年的调查显示农村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而且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会一直持续到2040年。
三是农村高龄老年人口比例快速提高。老年人口的高龄化,意味着失能、残疾、带病的老年人口越来越多。2000年,我国农村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为900万人,占农村老年人总数的9.8%;2009年底,农村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增加到1100万人,占农村老年人总数的11.3%。此外,还有部分失能老人1894万人。预计到2045年,我国农村80岁以上老年人占农村老年人的比例将超过22%。
四是老龄化分布不均。按照户籍人口统计分析,大中城市早已进入老龄化阶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年轻人大量涌入城市,城市和农村的老龄化程度逐步接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的老龄化,而加重了农村地区的老龄化。农村地区的老龄化出现了大量的农村“留守老人”,同时伴随着大量的“留守儿童”,这两个群体都是需要照顾和关爱的弱势群体。如作为国家城乡统筹发展改革试点,2006年重庆市农村户籍外出劳动力总量为860万人,其中年龄在40岁及以下的为81.8%。大量青壮年劳动人口流出,不仅改变了人口的年龄结构,加剧了农村人口的老龄化速度,而且导致农村老年人群生活质量的降低,“空巢家庭”、“孤老家庭”等现象日渐增多。
五是未富先老。由于人口的老龄化速度超过了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对经济和社会管理增加了巨大的压力。当发达国家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到10%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在1万美元以上。而我国在2000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才达856美元,刚迈过最低收入门槛的中等收入国家,人口预期寿命则由1949年41岁延长到70岁,使得我国成为世界上人均寿命最长低收入国家之一,由于人口老龄化,政府用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服务的支出不断增加,从而加大了对经济和社会管理的压力。农村地区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收入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大部分农村地区远没有达到全国人均富裕程度,未富先老更加严重。
二、农村地区老年人口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同时存在使部分农村老人缺少生活上的关爱,感情压力大。这些老年人一边要自力更生靠劳动维持生计,一边要牵挂子女并帮助子女照顾留守的孩子。虽然农业上有一定的收入,外出打工的子女在经济方面也能提供一定帮助,使家庭的实际收入有所增加,但收入和养老的实际需要之间仍有比较大的差距;孙辈小孩绕膝虽然增加了天伦之乐,但劳作之外照顾小孩使劳动强度增加了,反而要付出加倍的关爱给儿孙,身体、心理、精神负担都很重。
二是农村地区缺少社会化养老基本条件,养老模式仍然以家庭养老为主,经济压力大。尽管近年来部分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得到长足发展,个别地方也开展了集中养老的试点工作。但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比较迟缓,集体经济不够发达,集中养老的基础设施和各种条件比较差。养老保险和保障覆盖面比较窄,即便是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能享受到政府的奖励扶助政策得到一定的经济上的补助,总体上受实际养老条件限制,再加上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农村老人主要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以家庭自有经济作为养老的主体经济来源。
三是农村地区老年人得不到有针对性的医疗保健服务,健康压力大。由于农村地区卫生保健基础薄弱,医疗服务条件比较差,不仅没有专门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机构,甚至连专门的科室和人员都没有,针对老年群体的医疗保健专业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严重匮乏。而老年人由于长期劳累,身体健康状况堪忧,且得不到高水平的医疗保健服务。虽然新农合的实施使农村老年人口逐步纳入医疗保障范围,但实际落实情况地区差异较大,“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针对农村地区老年人的医疗服务亟待加强。
四是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长期投入不足,基层工作压力大。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在财政状况不断好转的情况下,政府公共财政在养老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但由于长期的投入不足,使得农村养老机构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工作难以常规开展,真正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面对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口,工作压力非常大。
三、加强和改善农村地区老年人口服务的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并普及城乡一体化养老政策,使老年人有钱养老。鼓励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将所有农村地区老年人口纳入养老保障体系,给予基本的养老保障;采取政府补贴、商业优惠等方式健全农村地区老年人养老保险,增强老年人养老保障力度;通过立法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养老责任和规范标准,推行全国统一、方便老年人口的领取、支出方式方法;对于给国家、地区做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口(如计划生育家庭成员、立功受奖人员、因工伤残人员、转业退伍人员等),在基本养老保障和养老保险方面给予特别的优惠优待;由政府引导管理,吸引社会力量和资源,设立特别基金,建立家庭养老先进典型评比奖励制度,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优化养老环境和氛围。
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和集中养老设施建设力度,使老年人有地方养老。随着我国家庭规模和结构的快速变化,家庭养老的实际能力和居家养老的比例在降低。社会化养老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发展趋势,是最具有成本效益的养老方式。政府为了给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在实行了计划生育的情况下使我国老龄化提前到来、程度加重,政府更有责任给为国家建设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和家庭牺牲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各级政府要通过民政部门加大对农村养老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建设支持力度,要综合考虑区域和老年人口数量合理设置和建设养老机构,使农村地区的老年人能够就近或进入邻近的城镇集中养老,通过社会化服务提高农村地区集体养老能力和水平。鼓励政府相关部门和具备条件的服务机构参与养老服务,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建设的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和管理功能。
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不断提高养老覆盖面。除政府部门建设福利院、敬老院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种形式的养老机构,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部门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鼓励并规范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行;应更加明确地要求在养老机构内除了提供适合老年人的居住和餐饮服务外,必须配备适合老年人的健身和娱乐休闲、生活辅助和医疗保健等设施,以及相应的标准,并进行切实的监督检查;要制定政策(如减免税收、社会表彰等)鼓励社会组织、慈善组织、机构或有条件的个人举办或资助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行;加大培训力度,培养更多的老年人养护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养护专业技术水平;鼓励更多的志愿者、高校学生、共青团年轻人到养老机构进行社会实践或生活体验,并纳入个人学习或工作经历;提供更加灵活的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项目(如日托、周托、月托、长期),实现农村地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社会化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格局,形成全社会都关心关爱老年人、支持养老事业的新局面。
四是提高家庭急救和健康养护等服务能力,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老年人由于长期劳作劳累健康状况一般都不佳,既有正常的衰老,也有突发的健康或生命风险。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应普遍设置老年专科门诊和病床,提高老年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康复水平;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医疗技术的提高和普及,在养老机构和有老人的家庭应普及急救和健康养护服务,普及应用最新的设备和技术,使老年人享受更有针对性地健康养护服务,在最需要的时候能够得到及时、适宜的急救服务;鼓励各地医疗保健和养老机构针对老年人的常见多发疾病和健康问题,培养相应的人员,提供针对性的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通过更好的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农工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张黎明、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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