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惠军委员:农业科技创新亟需金融支持给力

“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最为显著,是现代农业的第一生产力。”出席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河北省委主委段惠军用数字诠 释农业科技的力量:每一元钱的农业科技资金投入对国内农业生产总值的回报高达9.59元,而教育、道路、通讯、电力的回报分别为3.71元、2.12元、 1.19元和0.54元。

  段惠军委员向大会提交《关于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金融支持的建议》,提出农业科技是现代农业的根本出路,在我国要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必须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改变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着力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当前的着力点就是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

  段惠军委员介绍说,农业科技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还面临着技术风险、应用风险及市场风险。他通过调研发现,虽然当前国家财政 资金仍是农业科技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但是现代农业发展中金融支持力度仍显不足:政策性金融农业科技贷款的门槛高;商业性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型企业贷款发 放较为谨慎,贷款条件严格;金融产品创新不足,抵押物品种单一;农业科技相关险种有待开发,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与分担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直接融资比重较 低,农业科技企业融资手段有待丰富;农业科技风险投资规模发展缓慢,风险投资机制有待完善。“加大农业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必须给力。”段惠军委员建议,应 加快改革农业科技贷款管理办法,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拓宽贷款主体、延长贷款期限,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科技研究及基础性农业科技发展的支持作 用。商业性金融机构要建立适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满足农业科技企业科技研发、推广、应用过程中的信贷资金需求,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 化。同时创新符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探索以农业科技型企业的股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作为质押进行贷款融资等。

  段惠军呼吁,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建立农业科技企业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鼓励农业科技企业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融资。 支持地方设立农业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吸收社会资金,增加向农业高科技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吸引风险投资基金投入处于种子期尤其是创建期的农业科技企业。鼓 励科技型农业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海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探索扩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应探索将科技育种、农 业机械、农作物及畜牧品种改良、标准化养殖等涉及的农产品纳入农业保险范畴,鼓励发展以产品订单为依据的跟单农业等保险品种。“建立农业科技风险补偿基 金,发挥财政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科技创新。”段惠军还建议,应完善农业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类创业投资基金以及农 业科技园、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农业科技创业投资联盟等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及投融资载体的作用,培育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特派记者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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