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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工民主党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决定

来源:农工党中央  时间:2013-12-22 00:00:00  编辑:
 (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农工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贯穿中共十八大报告的一条线,中共十八大精神的精髓。今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充分肯定党外人士提出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思想认识,强调要进一步创造条件,充分展示党外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坚信和支持,体现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大好局势。11月9日至12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标志着中国的改革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根本途径。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深入学习领会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为此,农工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学习实践活动以深化政治交接、增进政治共识为引领,巩固政治道路认同、奋斗目标认同、文化价值认同;要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汇聚起推动改革的强大正能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拓更加广阔的前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为了开展好此次学习实践活动,中央特制定了《中国农工民主党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方案》,请各级组织结合《工作方案》,根据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附件:《中国农工民主党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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