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地切实强化耕地保护。但部分地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仍然存在。
一、存在问题
一是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有待强化;二是“林粮争地”矛盾有待化解;三是粮食生产从业积极性不高;四是土地流转中存在耕地不种粮现象。
二、对策和建议
(一)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完善共同责任机制
一是完善共同责任机制。严格按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二是推动建立“田长制”,强化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出台实施方案,推动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与基层干部绩效评价挂钩的奖惩机制,形成“田长”基层产生、农民看护耕地、政府保障运行的工作体系,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三是完善耕地保护激励制度。完善粮食直补、农资专项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对粮油主产地区的奖励政策。
(二)重视耕地生态功能,全面加强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一是重视耕地生态功能,推动建立补偿基金。建议由省级和设区市地方政府作为耕地生态补偿主体,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从地方财政或土地出让金中提取适当比例建立专项补偿基金,按照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情况进行补偿。二是加强农业技术应用,稳步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构建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推广应用增施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逐步降低化肥使用量。有序开展土地测土配方施肥,稳步提升地力,改善土壤理化特性。加强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管理,有效利用耕作层土壤,提高耕地质量。三是分类推进耕地撂荒治理。利用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摸清耕地撂荒底数,构建省、市、县、乡镇多级耕地撂荒数据库。科学制定耕地撂荒分类处理办法和复耕计划。
(三)推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全面梳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摸清划定不实或划定后建设占用情况,确定问题清单,分类处置,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对我国国家层级耕地保有量的测算,应在不同情景下进行测算,评估粮食进口风险及其耕地需求量,慎重确定国家层级的耕地资源保有量。
(四)健全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一是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建立耕地种植利用正面清单,优先保障粮油等生产。落实耕地管制目标,严格管控非粮食生产活动,防止耕地“非粮化”。二是强化政策指引,规范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管理。细化耕地种粮用途规定,分类实施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管理,明确不得擅自改变耕地种粮用途。三是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健全占用补划制度。建立正面清单,明确无法避让、确需占用粮食生产功能区的项目类型目录和具体情形。严控非农建设占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需要占用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要确保稳定利用面积进出平衡,确保总量动态平衡。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补划。
(五)科学林粮布局,统筹协调林地关系
一是统筹协调,合理“宜粮则粮、宜林则林”布局。科学统筹粮食安全和林业发展布局,合理确定各级耕地保护目标、造林任务,宜粮则粮、宜林则林,确保粮食安全和林业发展相统一。二是依法依规,妥善处理造林绿化和耕地保护关系。停止正在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项目。开展林地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调研,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减存量、控增量,妥善解决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问题。
建议承办单位: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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