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中央关于深化农村产业融合体制机制改革的提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当前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仍然面临一系列难题一是传统结构产业发展受限。产业链条短、数量少,产业规模、结构协同等方面难以得到较大的扩张和提升。多数产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低,经营管理传统粗放,没有形成规模效益,二三产业融合程度低、附加值不高。二是经营主体现代化程度较低。农村农业生产经营面临经营副业化、规模细小化、劳力老龄化、经营粗放化等问题,龙头企业大而不强、聚集不高、产品单一、竞争乏力,带动能力和投资能力不足现象仍将继续存在。三是利益联结社会化普及不广。乡村产权机制处于摸索阶段,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方面成果不显著,加交易联结不稳定和资金、土地、劳动力等要素联结不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依旧松散。四是产业融合数字化水平不高。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涉农数字赋能公共服务协同供给、农业生产的基础数据、数字农业关键技术研究与相关产品开发及应用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农村产地市场、仓储物流设施落后,市场信息应用水平不高。

为此,建议

一是在统筹上下功夫,以共建共享优化乡村产业结构。统筹宜居宜业发展建立“绿色GDP考核体系,跟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区域化统筹农村产业发展布局,推进“组团联动”“村落抱团”等做法,催生“农工商文旅”融合新业态。构建集体经营纽带通过政府做规划、做环境,村集体做主人、做主体,由运营商做产品、做经营,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完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司化经营机制。探索集群带动机制推进土地全域综合整治,加快农田集中流转,夯实“产业组团”规模;以产品为核心,建设产业链,构建区域、行业、企业三级品牌体系。

二是在联动上做文章,以高质高效打造乡村产业主体。增强人才创业活力鼓励致富能人、农技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创新创业发挥村书记“在村”创业头雁效应,引导以承包、租赁等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等农村经营主体。完善科技服务机制培育高质量农业服务组织,深化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制度,完善“专家+科技工作者+基层一线人员”的模式,培育和引导新型主体带动更多普通农户参与现代经营。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因地制宜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三是在创新上求突破,以集成改革激活乡村内生动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还权赋能”完善土地规划利用“三权分置”“三权分离”形式,加快推动更多农村产权入市交易盘活闲置宅基地、农房等资产,拓宽农民增收“租金保底、薪金创收、股金分红”等“多金模式”。继续深化农村金融“姓农为农”建立金融服务数据库和风险池,创新拓展银行对农村经营权、承包权等“资源抵押”信贷业务范围支持合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继续推进农合联“三位一体”综合改革将农户与其他市场主体相联通,进一步规范合约管理,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户签订保护价合同,完善返利结算等农民增收形式,加快“农工商、产加销”一体化。

四是在特色上想办法,以数字赋能打造乡村试点样板。鼓励大众数字创新引导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发挥行业协会和产业联合体等团体作用,加快特色农产品生产、营销数字化。加快农业数字转型推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与现代农业结合,构建依托互联网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提高农村数字赋能推进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行业监督管理、乡村“四治”融合,加快农产品电商、直播经济等迭代升级,大力发展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激发乡村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国家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发展注入活力。


建议承办单位: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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