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者,民之本也”,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业之本、农民之根。随着城镇化发展,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土地资源闲置问题日显突出。盘活乡村闲置土地资源,不仅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更事关释放我国经济增长潜能和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进程。
但盘活乡村闲置土地资源过程中存在题诸多问题。一是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干部群众观念转变慢。政府在探索推进流转农村土地、盘活闲置资源过程中,对政策解读和宣传发动工作还不到位,整合资源、盘活资本、激活资产的方式办法不多。二是制度机制尚不健全,土地流转运行不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尚未形成规范科学的运行机制,存在随意性强,经营权属不明确,抗御灾害风险能力差,“反租倒包”行为需规范等问题。三是市场需求不够活跃,农村土地流转不充分。受自然和市场双重影响,农业比较效益低,而特色农业、高效农业还未能形成,造成土地流转困难。四是保障机制不够完善,闲置土地流转受制约。土地流转缺乏平台,信息渠道不畅;闲置土地流转补偿制度不建全,土地流转价格的确定缺乏可操作的标准;农经、产权交易中心等部门机构编制人员不足、业务能力不强等制约了土地流转。五是农技人才普遍缺乏,缺少增收致富带头人。基层农技人员老化现象突出,农业科技人才引不进、留不住,人员补充难,60%的农技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上,农民素质偏低,造成基层农技人才匮乏。
为此,建议:
一、开展撤村并村,提升闲置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
瞄准农村“空心化”问题,推动强村弱村资源整合,提升村与村零碎闲置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撤并常住人口在200人以下的小村;60岁以上达60%、无生产能力的老人村;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影响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功能增强的村。通过宅基地置换等方式建设新农村,向公路主干道沿线、产业示范区集中。完善水、电、路、信息等基础设施,为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农业创造条件。
二、推动三产融合,增强闲置土地集约化利用效能
发展三产融合新模式,进一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的一条龙产业链,推动形成“生产导向”到“消费导向”革命性转变。发展机械化现代化农业。通过土地流转或托管,每个县(区、市)发展数个万亩种植示范园,以点带面,形成规模化种植。发展现代加工业。根据各地农业产业特点,将农产品供给与城市消费需求对接,打通农产品上下游产业,形成基地生产、加工、市场与销售为一体的“从田间到餐桌”的完整产业链,探索出“市民健康、农民致富”的共赢之路。发展第三产业。以家庭农场、庄园经济、乡村旅游为核心,吸引社会资本、打造全域景区化,开拓村庄经营新模式,形成规模田园综合体。
三、培育新型主体,激发工商资本投资和参与热情
在培育方向上,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庄园经济、专业合作社等新兴经营主体。在政策导向上,健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支持力度,力争实现“当月申请、当月放款”,逐步将贷款比例提升到50%;对吸纳50人以上农民就业的公司或合作社,给予税收减免。在发展方向上,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鼓励专业化公司或合作社运用现代化大型机械耕种。
四、建强农技队伍,夯实闲置土地集约利用人才支撑
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力度,把农村各行各业的“田专家”“土秀才”和能工巧匠发动起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研究出台《加强乡土人才开发管理的意见》。加大管理机构和运转机制建设力度,强化农经部门、产权交易中心工作职能,建立健全民间协商、乡村调解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加强经验交流力度,开展“送技术到家门”活动,深入田间地头、种养基地开展技术指导。
建议承办单位: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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