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1998年10月1日,国家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加强了血液管理工作,使血液安全和质量得到了法律保障。同时,国家制定一系列血站质量管理及技术操作规程,进一步使血液安全和质量得到了保证和提升。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健康及生存的需求日益增长,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使许多疑难危重病人救治成活的几率大大提升。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更是有效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从而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由此而来的临床用血的需求量也在逐年上涨,而血液作为一种生命能源物质,它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使其显得尤为珍贵。因其珍贵,所以一方面要最大限度避免浪费并发挥其最大效能,另一方面要有更多的人自愿加入到无偿献血队伍中来,才能保障临床血液的供应。目前采供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几下几个方面:
一、面对临床用血需求,各地采供血机构均不同程度存在供不应求的问题,尤其对于某些成分,比如:血小板更是如此。
为解决血液供应问题,国家允许各地区之间调佩血液以及互助献血。但以内蒙古为例,前一段通辽暴雪,对于这种天气交通受阻,地区间血液调配必定受阻,而且血液运输也存在很多条件限制,而互助献血也有一定隐患,尤其对于一些需要长期用血的患者。家属为了找人献血,私下会给献血者一定金额的报酬,这种现象的发生,必将会影响血液的安全与质量。近几年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民众的关注度明显下降。老血源因年龄、身体等因素在不断流失,而新血源未得到及时的补充,因此经常会出现临床用血紧张的现象。
二、血站的建设与发展未与时俱进。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输血从最早的全血发展到目前的成分输血。不但减轻了患者高额的经济负担,同时又增加了临床疗效,降低了输血不良反应及并发症的发生。成分输血的不断发展进步,使临床用血质量与安全不断提升。而血站作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其发展需要政府财政的支持。但目前基层一些血站属于差额事业单位,除一部分在编人员的差额补助外,其人员开支、奖金、检验试剂、设备投入、事业发展均靠血站自筹自支,从而限制了血站的发展,不能更好服务于临床不同患者的用血需求。
三、政府在领导、组织、动员、宣传无偿献血工作中发挥的主导作用不够。
以兴安盟为例,全盟人口160余万人,2020年全年献血人次10697人次,团体献血人次4294人次。2017年到2020年团体献血完成率每年不到30%(按单位在编人数的20%。拟定团体采血人数)。2021年度兴安盟职业教育学院作为当地唯一一所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1万多人,献血人次不到500人。兴安盟医院是盟内的三级医院,职工近3000人,全年献血人次210多人次,市人民医院职工近900人,献血近20余人。机关、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军队应是无偿献血的主力军,只有充分发挥其作用,才能保证不出现“血荒”。而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也应是培养新血源的基地和沃土。但从以上数据看,这两大群体并未发挥出应有的主力军及示范引领作用。
四、临床用血存在不规范现象。
临床医师(尤其是基层的医生)对于把握输血指证存在短板,血液浪费,输“人情血”、“营养血”的现象相对严重,而对于临床规范用血,目前没有正规的监督,从而造成不合理用血现象普遍存在。
因此建议:
一、加强对于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
主流媒体、红十字会都应参与并加强对于献血知识、献血先进人物的宣传,弘扬无私奉献,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弘扬民族团结友爱互助的传统美德,传播正能量,尤其在献血日假期前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加入到无偿献血队伍中来。
二、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发挥组织动员的主导责任。
建议把机关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对完成好的个人及单位予以表彰,对未完成的与相应的批评。
三、政府财政应加大对血站的资金投入,用于血站设施、设备的更新、购置、血源的招募等等,从而促进采供血事业良性发展,保证临床用血质量。
四、加强医护人员对于正规用血的培训,并有相关部门对临床用血进行监管。
五、加强和完善采供血人才培养机制。
目前,基层的采供血人才短缺,普遍学历偏低,而且对于血源的招募,成分制备、检验等都不是专业人员从事,且因为没有坚实的医学基础,更无法担负起指导临床用血的职责。因此,加强对采供血人才的规范化培养,是保证血液安全和质量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用可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这是血站人宣传无偿献血时常说的一句话,也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努力,让大家理解、支持无偿献血事业,构筑更加和谐、美好、团结、友爱、互助的文明社会大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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