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军代表:关于支持浙江嘉善县域先行建立农民退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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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承载着党中央的殷殷重托,凝聚着全省人民的共同期盼。实现共同富裕,难点在农村,重点看农民。

到现在为止,我国农民作为一种职业,并未建立起年老退休养老保障制度,这是推进共同富裕这一国家战略的一大短板。现在已经到了该破题的时候了。

   我国农民作为一种重要的职业,在社会主义新中国建设时期作出了重要的历史性贡献。完全可以说,没有五、六、七十年代我国数亿农民的艰辛付出,就没有我们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逢勃发展的今天。

农民作为一种重要的职业,不管年龄多大,至今却一直被阻隔在职业退休养老制度门外,这是一定历史时期城乡二元结构制度造成的产物,现这一产物的弊端已日益突出,确已到了应终结打破的时候了。

从事农作的老年农民的养老还主要依赖于土地的收益,故现代农业等许多发展用地与农民的养老无形捆绑在一起成为瓶颈,亟待需建立起一种新型的农民退休养老保障制度,将农民退休养老与土地要素的捆绑中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土地等要素的合理流动,让年老的农民洗脚上岸、老有所养,让年青的职业农民回得去有所耕有所为。

历史条件水平等影响,农村大爷大娘的养老问题长期以来主要由其子女来承担,也随着时代的发展,曾经的养儿防老已受到了巨大冲击,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这一特殊形态的凸现,使得传统的养儿防老难以为继,即使不是独生子女的农村家庭,农民养老要靠子女全部承担也非常困难,这正是我们实现共同富裕所亟待破题的。

共享发展自然应当惠及一辈子从事农作的农村大爷大娘们。目前,这些年龄六十七十多岁的农民大爷大娘们在田地间弯着腰,驼着背,辛勤劳作,主要还是受制于农民无退休养老保障这一缘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际上我们这一代人也有这个情结,一定要把我们的老百姓,特别是我们的农民扶一把。社会主义道路上一个也不能少啊,共同富裕。”

为此建议如下:

1. 在浙江省嘉善县进行试点,率先建立起农村老年农民退休养老保障制度。确定浙江省嘉善县进行试点是因为嘉善县域具有先行先试的改革基础,2017年2月《浙江省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发展改革方案》经国务院审定、由国家发改委印发实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于2019年10月获国务院批复同意,嘉善全城纳入示范区。按照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已编制形成《新发展阶段浙江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在国家和省市的支持下,嘉善县现已形成了举全省全市之力共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的强大态势。正因为有这样的改革创新基础,选择在嘉善县域率先进行农村老年农民退休养老保障制度的试点顺理成章。

2. 国家层面发文确定支持浙江嘉善县域建立农村老年农民退休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并提出制度(试行)的框架方案、实施办法和运作模式等要求。

3. 国家相关部门组成试点调查(指导)组,赴浙江省嘉善县域进行蹲点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修正不断完善,以保证试点制度的可示范、可推广和可复制性。

依据浙江省嘉善县域的试点状况及推广的成熟程度,可在嘉善县所在的嘉兴市辖区内进行再扩大试点,待进一步取得试点经验后可在浙江省进行先行推广,为在全国的推广积累更多的经验,最终为全国共同富裕开辟出一条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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