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周平委员:关于规划建设中国西部绿色能源典型示范区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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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进入新发展阶段以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快速发展,水电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到202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2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29.5%,有力支撑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9%。同时,出台《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等政策,保障清洁能源及时消纳,加快了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特别是目前配套技术最成熟、运行效率相对较高、规模最大的青海版水光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利用模式,既是改善能源结构、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有效途径,更是降低碳排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但是,西北地区虽然光、风资源富集,可供建光伏、风力发电的土地较大,风、光电发电量占比已达20%左右,特别是青海风、光电发电量占比达到30%以上,发展前景良好。却因可利用水电资源较少、水电站规模小,受水光容量配比限制,丰富的风、光、热电能难以依靠水电平衡形成绿电得到利用,除青海省之外,陕甘宁新的新能源仍然依靠煤电来平衡,每年大约有2900亿千瓦时的混合电入网东输。严重制约了风、光、热电资源的大规模有效开发和绿电的形成,风、光、热等资源开发量不足1%。而水电资源充足的西南地区虽然风光资源充足,云南、四川、西藏水电占比均在80%以上,广西、贵州、重庆占比也在25%以上,相近的湖南、湖北也分别达到30%、50%。但受土地资源、日照时长等限制,风光利用率和电能转换效率远低于西北地区,发展风、光电潜力有限,用于平衡风光电能的绿色水电少,仅云南、四川两省每年就有约2500亿千瓦时的水电直接入网输出,对深度降低碳排放的贡献小。很有必要从国家层面规划建设《中国西部绿色能源典型示范区》,通过大范围水光互补,将西北的风光热电和西南的水电资源有效结合,形成中国西部的绿电长廊。这对充分挖掘西北地区风光热电资源潜力和低碳优势,显著提高西南地区水电资源的减碳附加值,进而使中国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双碳目标,促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建议:

一、规划建设西部绿色能源示范区。设立专项课题进行可行性研究,协调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相关电源企业,研究制定西北风光热电和西南水电跨区域互补发展的规划方案,列入国家战略早日启动实施。作为国家能源革命、调整能源结构和实施双碳目标的重要内容,支撑“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的目标,促进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双碳目标。

二、打造西部智能绿电长廊。开展在西部地区建设绿色能源示范区、跨区域水光互补运营相关技术研究攻关,加大智慧电网建设力度,推动“互联网+光伏”发展,实现“集中监控、远程诊断、实施维护”。

三、打造国家储能先行示范区。在青海等西部地区建设国家储能先行示范区,构建多元协同储能体系,促进西北风光热电富集地区储能产业发展。支持国内领先电池厂商在西部打造电化学储能设备,研发符合新能源发电特性的电池储能系统,建设风、光、热储一体化基地,遴选适用于清洁能源发展的储能技术,尽快实现储能系统在新能源发电产业中的大规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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