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和生委员:关于加大湿地保护修复投入力度构筑湿地和红树林生态保护防线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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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共十九大明确提出“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但当前湿地和红树林保护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

一是湿地保护建设力度仍待加强。例如“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仅在2016年支持广西两个国家湿地公园基建投资项目,2017-2021年均未对国家湿地公园予以支持。目前,广西符合此条件的仅3处,其它湿地(如国家湿地公园3.31万公顷、自然保护地外的红树林0.52万公顷)将面临着没有中央资金支持的情况。同时,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的通知》(办规字〔2020〕73号),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修复项目资金只能用于国家(国际)重要湿地、湿地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于经济欠发达省份,这将影响湿地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红树林保护修复项目任务重但资金来源渠道狭窄。红树林是重要的滨海湿地生态系统,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部署,全国到2025年营造红树林9050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9750公顷。以广西为例,2025年须完成红树林营造1000公顷、修复3500公顷的任务;目前广西已通过申请中央财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项目等落实770公顷红树林营造、1500公顷红树林修复资金,还有230公顷红树林营造、1500公顷红树林修复资金未落实。《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明确指出:“自然资源部利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中央财政资金渠道,支持地方开展红树林营造和现有红树林修复等工作”。但客观上中央财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属竞争性申报资金,且有明确的多目标使用方向,缺乏专项支持红树林营造修复资金。

三是红树林造林设计及施工专业性有待提高。沿海部分红树林造林、修复方案普遍缺乏现场勘查数据,造林方案过于简单,操作性差。造林施工又与设计脱节,造林修复施工土法上马,缺乏科学指导,导致造林死亡率高,树苗三年保存率低,造成国家资金的极大浪费。红树林造林及修复工作普遍存在轻设计,重造林,少管护,少监测的现象。

二、建议

(一)拓宽资金使用范围和提高标准。一是建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尽快审定发布各省已上报的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以拓宽中央财政资金使用范围,并允许各省将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修复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拓展用于自然保护地外红树林巡护监管、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生态修复;二是建议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提高红树林投资标准,每亩红树林造林投入按照实际营造困难程度提高到40000元至50000元。

(二)拓宽资金获取来源渠道。一是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大对国家湿地公园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拓宽国家湿地公园获取资金的渠道;二是建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在2022-2025年联合下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文件时,优先安排经济欠发达省份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支持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三是建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协调国家层面设立红树林造林修复专项资金,加大对红树林造林和管护的投入;四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湿地修复,谁修复谁受益。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引入社会资本新造、修复红树林。

(三)加强技术支撑和管护监测。建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筹协调国内有关红树林研究机构及技术专家,安排专项资金针对性探索解决红树林保护修复存在的技术难题,尽快完善红树林造林修复验收标准。建议红树林造林或修复工程施工单位聘请科研院所指导施工,并由科研机构开展造林或修复效果监测,为地方落实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中的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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