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亚伟委员:关于加强种业管理确保用种安全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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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我国地域辽阔,气候差异大、物种众多,传统的种质资源十分丰富,但鉴定利用不足,尤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明显差距。玉米、大豆单产水平大体是世界先进水平的六成、部分高端设施蔬菜进口占比高、白羽肉鸡祖代种鸡等畜禽种源主要依赖进口。资料显示从1994年至2007年,我国本土猪种市场占有率从90%暴跌至只有2%,来自国外猪种几乎完全占领了中国老百姓的餐桌,大量本土猪种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曾经被誉为“四川回锅肉标配”的成华猪,2013年的存栏量仅仅有100头左右。

202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打好种业翻身仗”,在种质资源保护、育种科研攻关、生物育种产业化、知识产权保护、种业企业创新等方面做好工作。具体到加强种业管理确保用种安全方面,就是搞好种子研发、生产、经营三方面工作。为此,建议:

1、完善顶层设计。把解决好种子问题作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中之重。从国家层面设立重大专项,集中资源、整合力量,强化育种基础性研究,尽快推进我国进入育种“4.0”时代。建立全国种业企业阵型,培育航母型种业企业。

2、加强政策引导。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引导支持种业企业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特别是支持产粮大省、用种大省大力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因地制宜选育适合当地区域环境的高产优质、宜机械化主要粮食作物当家品种,建立国家级种子基地,实现种源自主可控。同时提高种业特色发展水平,引导企业培育推广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蔬菜水果等优良高端品种,增加产业带动能力,促进农民富足富裕。

3、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切实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加强种质资源库(基因库、场、圃、区)建设和管理,以省为区域,依法依规确定并公布本省重点保护和可供利用的种质资源名录,打造布局科学、运转高效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

4、加快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在加强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基础上,促进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权益分配制度改革,维护种业科研人员合法权益。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种业企业联合建立实习、实践培训基地和科研实践机构。

5、建立完善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可追溯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种子生产市场经营环境,严格执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强化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建立和保存包括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日期、责任人员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全程可追溯。

6、形成完备的种业监管体系。加强种业市场监管力度,特别是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监管和种子市场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强化种子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将种子生产经营的信用记录纳入社会信用平台,实施政府信息发布,实行种业企业“黑名单”管理。

7、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为种子生产经营、收储提供资金支持。引导保险机构开展种子生产保险,探索推广种业品种权质押贷款,促进种子企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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