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立群委员:关于在后疫情时代创新基层公共卫生工作机制提升服务保障和应急能力的提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针对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出了“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的12字总体要求。我国两年多常态化疫情防控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面对当前国内疫情零星散发、局部聚集发生等状况,以及在未来的后疫情时代,如何更有针对性的补足我国公共卫生治理体系的短板和弱项,更好的促进基层公共卫生综合保障能力提升,结合近两年对基层防控工作实践的调研与思考,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打造国家级“信息端口”,加快推动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化、数字化转型应用。信息化手段在疫情防控和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12月,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标准与规范(试行)》,对未来5-10年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应用和发展提出了基本内容和建设要求。2021年12月,中央网信委印发的《“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明确提出了“公共卫生应急数字化建设行动”等“十大优先行动”。为此,建议以“公共卫生应急数字化建设行动”为契机,重点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指挥子系统项目建设,围绕“平时”日常管理和“急时”有效处置,开发完善应急值守、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事件管理等功能于一体,建立跨层级、跨机构、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上下联动的国家级公共卫生信息平台,更好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等功能。

二是强化各领域“碎片整合”,建立起区域统筹、协同作战的公卫协调模式。两年多的疫情防控实践也暴露出我们在疫情防控中还存在资源配置、政策执行、上下联动等方面“碎片化”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资源统筹协调,实现区域防控一体化,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综合服务和管理能力。为此,建议进一步建立市、县(市、区)职责明确、能级分明、运转顺畅、上下联动、保障有力的疾病预防控制管理体制机制。具体上,应进一步健全由政府主导、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为主体、各医疗机构为骨干、各部门通力协作的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平急结合、长短兼顾、医防协同”方针,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全覆盖。

三是打通各层级“政策壁垒”,构建公卫人才双向流动、多元补给的保障能力。目前,公共卫生和疾控专业人才的匮乏、专业力量接续的不足,是制约更加高效防控的重要因素。为此,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力度,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着力培养能解决病原学鉴定、疫情形势研判和传播规律研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实际问题的人才。同时,加强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将预防医学科专业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目录,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复合型公共卫生医师培训模式。加强现有公共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实践考核,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探索建立医防协同机制,推动医教协同、院校协作以及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培养机制,实施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医工融合人才培养计划,培养更多更实用的复合型人才。

四是严格制度化“考核评估”,建立起执行有力、闭环管理的考核监督机制。当前,全国各地都在努力构建多渠道补偿和激励性分配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基层运行活力,调动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但是,相应更加明确、严格、透明的促进公共卫生体系发展的监督评估机制和体系还不健全。为此,建议进一步制定相应指导规范,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强化督查考核和定期评估,将突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完善规划反馈与调整机制,增强规划引导力、执行力和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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