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关于精准治霾 科学施策 确保实现“气十条”阶段性目标的建议
来源:农工党中央宣传部 时间:2017-04-01 00:00:00 编辑:胡文生

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气十条”)发布实施三年来,经过各地方、各部门共同努力,全国城市细颗粒(PM2.5)浓度整体呈下降趋势。但京津冀以及我国中东部部分地区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颗粒物浓度还远未达到环境显著改善的拐点,表明生态环境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2017年是“气十条”第一阶段收官之年,坚定信心,知难而进,确保“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如期实现,是今年环保工作应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看,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在我国集中出现,导致我国呈现典型的复合大气污染格局,短期内实现空气质量大幅改善的难度很大。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例,该区域以占全国7.2%的国土面积消耗了全国33%的煤炭,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大量聚集和燃煤、燃油集中排放是造成该区域污染严重的直接原因。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仍任重道远,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科技支撑力度不够。污染排放是灰霾形成的内因。PM2.5来源包括直接排放(一次源)和二次生成(二次源)。研究表明在我国中东部地区二次颗粒物对PM2.5的贡献率常高达60%,在成霾时二次颗粒物所占比例往往更高。然而,目前对二次颗粒物生成的机制还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出现以低风速和逆温为特征的不利气象条件是灰霾形成的外因。2016年是强厄尔尼诺现象的次年,进入秋冬季以来,全球普遍出现异常气候,多个国家接连发生较高强度、较大范围的重污染事件。这种内外因交织、特别是二次颗粒物生成机制不明大大增加了灰霾问题的复杂性和治理的艰巨性。
二、复合型污染加剧。我国现阶段污染物排放基数大,现有能源结构仍以煤炭为主(约66%),近年来,机动车、工业、农业以及生活排放强度显著增加,导致各种复合型污染加剧。我国产业布局相对集中,华北、东北、成渝、关中、珠三角、长三角的区域特征明显,尤其是京津冀地区目前形成了燃煤-工业排放-机动车-农业排放多类型污染、高负荷共存的重度复合大气污染类型,复合污染导致的环境容量下降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大气污染治理的成果。尽管全国空气质量总体在向好发展,但要从根本上解决灰霾污染,涉及到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和普及控制技术与社会经济成本等诸多问题,都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的不断优化调整的阶段。
三、区域联动力度仍需加大。随着网格化监管的推进,大气污染属地管理责任有效增强,但污染气团流动性很大,常常叠加交织,各地在大气污染区域联动不足;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仅明确了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负责,但未规定其导致大范围大气污染的问责机制。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比如,有些的地区联防联控应急机制不协调、不顺畅,有些地区应急预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为此,建议:
第一,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强多种污染物的协同减排。在二氧化硫和一次颗粒物排放总量已经开始下降基础上,加强氮氧化物控制,加快实施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同时积极推进氨排放控制,着力打破大气复合污染导致的环境容量下降的不利局面。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应科学制定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策略,建立区域性大气环境管理机构,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区域和部门协调,厘清各地相互影响,切实落实责任,有效应对区域性重污染天气。
第二,加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大力防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散煤和秸秆燃烧导致的季节性霾污染。我国北方农村地区的冬季采暖散煤燃烧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华北地区因受地形影响表现得尤为明显。研究表明采用新型清洁煤炉能显著提高燃烧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在没有条件煤改气、煤改电的农村地区应加大力度推广应用。氨气排放对于污染物气粒转化及颗粒物吸湿增长致霾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畜牧业和农业施肥等农业源的氨气排放。生物质燃烧排放的颗粒物也是导致灰霾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应大力研发和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严控农业区特别是城郊区无序的秸秆燃烧。
第三,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大城市应把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一次PM2.5等污染物,对城市大气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形成有重要贡献。发达国家的治理经验表明,机动车尾气导致的光化学烟雾污染是比灰霾污染更长期、更难治理的顽疾。应加快新车排放标准的提升,加强在用车辆的监控,实行尾气净化装置的定期更换,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发展公共交通,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立法控制非道路机动车(工程车,农用车等)排放。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可以非线性地为工业源排放创造空间,减少大气污染治理对国民经济的冲击。此外,应将排放分担率高的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控制列为重中之重,港口城市还应加强船舶排放污染的控制。(刘晓峰,全国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中央常务副主席)
建议承办部门: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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