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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关于实行医养护一体化模式 推进居家、社区医养结合全面发展的建议

来源:农工党中央参政议政部  时间:2017-03-02 00:00:00  编辑:胡文生

 
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近期,我们以医养结合为题开展调研,发现了如下问题:
一是医疗服务难于向居家和社区养老延伸。目前大部分地区医养结合的实践与探索,主要面向机构养老,侧重于增加护理型病床数量,而对老年人提供系统的医疗服务还不够,尤其是农村养老机构医疗保障条件还比较差。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医疗服务的可获得性不足。
二是护理人员数量严重短缺制约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康复医院、护理院的医师和护士数量尚显不足,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护理人员更是严重缺乏。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专业性较强的健康咨询、康复治疗、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供给滞后于服务需求。
三是医养管理分割还需改革与突破。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分属不同行政部门主管,制度安排上出现条块、条条分割。医养结合由多部门分管,协调成本相当高。在目前财政上省管县、行政上市管县的管理体制下,许多市级层面制订的优惠政策在县(市、区)难落实。
为此,建议:
一、创新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方式。国家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开展医养结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的督导,结合政策导向,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由注重“3”(机构养老)向解决“90”(居家养老)、 “”(社区养老)转变。建立家庭型医养护一体化、日托型医养护一体化、机构型医养护一体化等不同的服务模式:家庭型医养护一体化服务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主体,其他医疗机构和相关服务机构为支撑,开展贯穿生命全过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和指导生活照料为主的服务,重点是开展健康管理、慢病管理和家庭病床等服务;日托型医养护一体化服务以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为主体,开展老年人群的生活照料和医疗等个性化服务;机构型医养护一体化服务以各类养老、护理机构为主体,在机构内开展老年人群的生活照料和医疗等个性化服务。
二、建立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团队。一是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护理等专业课程,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等专业人才。二是建立以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为主,全科护士或其他卫技人员配合的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团队,为居民开展家庭型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三是建立养老护理员、社区助老员、康复协调员等参与的医养护一体化养老服务团队,开展日托型和机构型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四是建立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志愿者及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的社会服务队伍,逐步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康复、护理服务。五是完善相关人事制度。建立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机制,加大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绩效考核分值,有偿签约服务收益可纳入绩效工资专项奖励。建立养老从业人员工资待遇与专业技能等级挂钩制度,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上优先向“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基层医护人员倾斜。
三、夯实医养护一体化发展政策基础。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激发养老、助残、护理等服务主体活力,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一是整合卫生、民政、残联、人社、食药监、体育等部门网上健康便民服务资源,建立健康服务综合信息网,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等医养护一体化服务。二是医保政策要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倾斜,推动分级诊疗、门诊双向转诊体系建立。三是鼓励全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根据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建立医保费用的结算和考评制度。完善医保家庭病床等相关管理制度,探索医保转诊结算新模式。四是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财政、金融支持、消防审批验收等政策落到实处。
 
建议承办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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