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忠仆:建议建立全国自贸区联动发展共享共建机制
来源:农工党中央宣传部 时间:2017-03-14 00:00:00 编辑:胡文生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立足国家战略需要、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更加积极主动开放的重大举措。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2016年8月,国家批准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1+3+7”的格局。第三批自贸区的设立,我国自贸区从沿海 “扩容”至内陆省份。
建议:
一是成立国家层面的协调机构。保持自贸区建设的一致性和效率性,避免出现各自为政,避免出现区域间和城市间的不良竞争导致自贸区出现雷同等现象,在各个自贸区设立垂直领导的分支机构,实现统筹协调下的差异化发展。指导各个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应加强共性问题的交流,及时沟通有关信息,提高制度创新的整体效率。
二是建立全国11个自贸区的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全国各自贸试验区之间的互联互通,杜绝信息“蜂窝煤”现象,建立信息沟通交流的常态化机制,构建一体化合作环境。
三是尽快出台《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对各地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加强立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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